起诉书多久收到受理
起诉书多久收到受理
起诉书法院在七天内立案受理。
(资料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起诉书怎么写?
找法网提醒您,起诉书要写明以下内容:
1.首部
包括标题、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况、案由等。标题要写明案件性质和文书种类名称,如写“刑事诉状”、“民事诉状”或“行政诉状”。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双方,写时依照先原告人后被告人的顺序,分别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系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的全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案由要写明案件名称,如离婚、继承、损害赔偿等。
2.正文
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事项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有关民事、刑事或行政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
3.尾部
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4.附项
应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三、起诉书如何送达被告人
起诉书送达被告本人,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
2.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3.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达。
4.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证人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告处,即为已经送达。
5.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在报纸和法院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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