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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落地执行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广西落地执行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26类试剂以集采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医保局获悉,8月15日,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正式启动,本批次集采涉及26个肝功生化检测项目试剂。

肝功生化类检测在大量的常见病、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中应用,将其纳入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后,可减轻医疗机构运营成本负担。根据省际联盟采购工作安排,本批次集采共涉及26个肝功生化检测项目试剂,主要包含白蛋白、总蛋白、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谷丙、谷草、胆碱酯酶、总胆汁酸、5-核苷酸酶、碱性磷酸酶、前白蛋白、腺苷脱氨酶、甘胆酸、单胺氧化酶等检测项目试剂。

本轮采购周期自2023年8月15日开始计算为期2年,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根据要求,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指定采购服务平台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及时开展采购。广西范围所有公立医院将按照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同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在医保支付方面,明确本次集采26个肝功生化检测项目试剂以集采中选的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对于非中选产品的支付标准也给出了明确规定:销售价格低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销售价作为支付标准;销售价高于同类中选价格2倍(含2倍)以内的,以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销售价高于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以同类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110%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由患者自付。(彭媛媛 梁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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