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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哪些与你我有关?

9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涉及个税专项、银行存款利率下调、认房不认贷等方面。

哪些与你我有关?我们的生活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一起来了解。


(资料图片)

国务院: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多家全国性银行再下调存款挂牌利率

新一轮存款利率下调即将于9月1日落地,定期存款挂牌利率下调幅度为10—25个基点。

今年6月,全国主要商业银行主动调整存款挂牌利率,并陆续带动中小银行存款利率下调。目前主要商业银行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存款挂牌利率分别为1.65%、2.05%、2.45%、2.50%,实际存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点。幅度方面,存款期限越长下调幅度越大,且3年期、5年期下调幅度或高于上一轮。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起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9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其他无障碍设施,对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提出无障碍要求,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9月1日起实施,明确限定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要求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如禁止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金、禁止突破人数限制等。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9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便民服务方面,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由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改为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9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正当权益被侵犯、基本生活保障出现困难等情形下,驻外外交机构应当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

地方性条例

武汉:“认房不认贷” 9月1日起施行

8月31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提高公交专用道使用效率

9月1日起,北京市优化调整部分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措施:公休日、节假日放开三环外专用道;取消二环路主路公交专用车道;打通三环路公交专用道断点,推进专用道连续。

上海:老年人租赁康复辅具可享补贴

上海市出台文件,自9月1日起,对申请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符合一定条件的老年人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

江苏:引导分级诊疗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9月1日起施行,推进分级诊疗政策落实,明确对按照规定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参保人员、医保部门应制定差别化支付政策,提高其基本医保报销比例。

浙江: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浙江省出台文件,自9月1日起,明确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重庆:促进专利应用于保护

新修订的《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9月1日起施行,创设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促进高价值专利转化利用;增设专利奖励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川:食品会议营销需备案,防范养老诈骗、农村诈骗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9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食品经营场所外,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举办线下食品宣传推介活动的,应提前报告并留下录像,防范养老诈骗、农村诈骗。

青海:成功预警避险,个人最高奖励3万元

青海省出台文件,自9月1日起,对在自然灾害成功预警避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其中个人最高奖励3万元、单位最高奖励5万元。

资料来源:新华日报、证券时报网、新华社、半岛都市报

编辑:陈艳琦

责编:吴忠兰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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