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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资料图】

人民网成都6月25日电(袁菡苓)据成都市纪委监委消息,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1.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松林湾村党总支原书记王育君套取并挪用社区保障资金、对抗组织审查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王育君违规将松林湾村社区保障资金项目交由其丈夫承揽,套取并挪用社区保障资金7.7万余元。在组织审查期间,王育君伪造资料掩盖事实,与他人串供干扰和对抗组织审查。王育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王育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成都高新区桂溪街道大源社区党委原书记李后全违规决策、伪造资料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李后全违规决策将辖区内国有土地交由某公司设置停车场收取费用,并安排人员伪造会议纪要等比选资料。李后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李后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武侯区簇锦街道铁佛社区党委原书记童治勇通过行贿获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1年至2016年,童治勇请托时任武侯城投公司负责人辛某(已判决)从该公司取得原铁佛村二组84亩已拆迁待建设土地的承租权,其后,童治勇等人(另案处理)将上述土地高价转租给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共计487万余元。童治勇为感谢辛某提供的帮助,先后送给辛某感谢费共计55万元。2022年12月,童治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3年6月,童治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4.新都区桂湖街道双慈村党委原副书记张孝平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金、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07年至2020年,张孝平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同意长期出租村集体土地和房屋、擅自同意承租人违规修建厂房出租,并收受好处费1.5万元,导致村集体收益受损;未经集体研究立项、未经集体研究改变部分路灯型号及数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张孝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孝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简阳市新市街道仁义村原临时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友德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8年,李友德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个体经营户周某某租用村内土地兴建厂房。环保督察期间,李友德向承租厂房的李某、胡某等通风报信,以规避检查,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14万余元。2021年12月,李友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2月,李友德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6.彭州市丽春镇碧鸡村党委原书记杨波套取并挪用专项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20年至2022年,杨波制作虚假材料套取并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补助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6万元(实得4.2万元)。杨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杨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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