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聚创卫合力 展“沉鱼湾”共同缔造示范区之美
2023-08-27 08:40:26
【资料图】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公布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
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为加强产前诊断技术管理, 截止2023年6月30日,我区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1.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
2.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
2023年8月2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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