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幸福食光”
2023-08-30 17:56:2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食盐价格行为的通告。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物资);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
关键词: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中国创投网 - cn.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