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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怎么报?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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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怎么报?.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根据烟台医保局相关要求,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签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的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0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

也就是说,烟台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要医疗费用符合要求,直接按照50%的比列进行报销,需要注意的是,烟台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报销额分别为200元、350元。

另外对于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烟台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的药费按60%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年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患者为400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为800元。

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使用范围有哪些?

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以及省上的其他支付范围。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支出。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带来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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