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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全社会崇尚英烈、尊崇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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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全社会崇尚英烈、尊崇军人(主题)

中工网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8日发布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涉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不同方面,包括依法惩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事设施、买卖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破坏军婚犯罪等。

据介绍,这批典型案例虽然均为涉军犯罪案例,但每起案例所突出的重点各有不同。比如,石某某诈骗案,进一步明确了如何精准打击冒充军人实施诈骗行为,做到罪责刑相适应;马某某、杨某某破坏军事设施案,主要凸显对破坏军事设施行为的从严打击和对国防、军事利益的保护;董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案,对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进行了界定;江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保护模式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此次选取的案例涵括多种罪名,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案例。江某某于2021年3月24日至25日使用新浪微博账户(粉丝数24.8万余),先后发布两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微博,歪曲、丑化、亵渎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微博发布后,经迅速、广泛传播,其点击量分别达39506次和50744次,引发广大人民群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发布江某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例,就是要体现检察机关对该类行为的严厉打击,保护英烈形象和英烈精神,引领全社会崇尚英烈、尊崇军人职业的价值导向。”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的指导办理,注重对涉军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密切军地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涉军案件高质效办理和诉源治理。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办理机制,着力做好对军人家庭和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全方位保护工作。(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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