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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又“翻车”?现场观众听不见声音 大喊“退票”

极目新闻记者 康旭阳

实习生 覃丽桦

8月26日,在海南海口举办的天后之夜巡回演唱会上,因音响效果不佳听不到声音,部分区域观众在现场齐喊“退票”。


(资料图片)

今年以来,演唱会“无声”“只闻声不见人”等问题频现。月初,中消协曾点名存在视野盲区的“柱子票”“墙根票”,要求多方进行规范。

如遇类似情况,观众能要求退票吗?

律师表示,享受完整的视听体验是演唱会购票者主要的权利,也是主办方应尽的主要义务,如因现场设备等问题出现听不见或者被遮挡看不见演出舞台等情况,消费者可与主办方协商退票或者退回部分费用。

天后之夜后排看“哑剧”

8月26日,天后之夜演唱会在海南海口五源河体育场开演,孙燕姿、梁静茹、周慧敏等6位知名女歌手轮番上台演唱。

开场后,一些观众却在社交平台发帖,表示对现场效果颇为失望,吐槽音响效果差、听不见歌手的声音。

网友吐槽听不见声音

“坐在‘山顶’完全听不到歌手在唱什么,舞台简陋、音响太差,看了个寂寞。”一位网友在某平台上传了现场视频,与其同一区域的部分观众齐声大喊“听不见”“退票”。

“麦没有调好,许美静在舞台上讲话时基本听不到,唱歌能听清的时候也不多,连演唱会‘标配’字幕也没有。”另一位网友吐槽道。

据媒体报道,当日在现场观演的王女士称,在演唱会进行过程中,音响效果异常糟糕,以至于她几乎听不到任何歌声。其所在区域,声音微弱到几乎被现场的嘈杂声淹没,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1个小时,直到梁静茹出场后,声音才稍微有所改善。

8月28日,有网友发帖表示在和当地文旅部门投诉并提出退票诉求后得到了回复,主办方称“演出期间收到信息反馈后,第一时间加大了该观演区域的声场,并派专人到达该区域实施现场监听,有效保障了后续观演效果。该场演唱会共有音响设备48组,设备清单、现场舞美设备均经过验收和各级审查。”对于观众的退票退款诉求,主办方表示“不支持”。

听不见、视野遮挡等问题频现

今年,随着线下演出市场的复苏,各大演唱会轮番开演“一票难求”,与此同时,演唱会相关消费投诉也持续上升。

今年4月,某内地男歌手武汉演唱会现场也有观众大喊“听不见”。有观众称,其购买的580元的看台票,基本听不见歌手声音,前后排观众齐声大喊“听不见”,但是没有用,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后,自己实在坚持不下去就离场了。

此外,“只闻声不见人”等问题也频频出现。由于今年各大演唱会大多不支持购票人自主选择座位,而是由平台随机分配购票人票面价对应区域的座位,一些“运气不好”的观众,则有被分到“柱子票”“墙根票”的可能,即座位周围有柱子、墙等障碍物遮挡视野,看不见或看不全舞台。

中消协8月初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热点分析》案例中就提到,今年5月,就有多名消费者反映某明星演唱会现场视线被遮挡。例如,张女士在某平台支付1299元购买了一张位于二层看台的演唱会门票,由于购票时并无相关座位图显示,到演唱会现场才发现有立柱正好遮挡了视线,导致无法正常观看演出。

但由于演唱会普遍“不支持退票”的行规,遇到类似问题想要退票并非易事。

上述张女士向平台提出退款要求,平台表示退款事宜由主办方负责处理;主办方则称在售票阶段尚未搭台,并不知晓舞台上会有四根柱子,演出现场发现问题后已对大部分提出被遮挡的观众进行了更换座位或者退款处理,但尚有部分未能及时处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介入调查后,建议主办方在售票期间通过座位图展示等方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遇类似情况观众可依法维权

演唱会现场,观众听不清歌声究竟能要求退票吗?主办方不支持退票,观众又该如何维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享受完整的视听体验,是演唱会购票者主要的权利,也是主办方应尽的主要义务,因现场演出设备出现故障,导致观众听不清声音,或者因遮挡物而看不到演出等情况,属于主办方提供的服务具有瑕疵,消费者可以要求主办方退票或者退回部分费用。

付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可以和主办方沟通提出补偿或退票要求,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演唱会门票普遍售出不退的规定,付建认为,演唱会购票协议属于格式条款,而一经售出不能退换则是排除了消费者主要的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且《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演唱会门票并非不可退换的商品。平台单方限制消费者的退票和换票权益,属于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但考虑到演唱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临近演出退票很可能会影响二次销售,因此,对退票作出限制性规定也是合乎情理。

中消协也建议,相关演出票务平台和主办方应该站在促进消费潜力释放的角度,思考如何更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提高消费体验,基于公平原则合理制定退换票规则并向消费者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票前充分知情和主动确认。如果推出“不退不换”的门票,应当同时推出可退换门票,并设置合理价格供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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