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设7个省级高新区 实行现行的省高新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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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亚楠 报道
本报济南讯 8月11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宁阳、诸城、齐河、邹平、龙口(海洋)、坊子、兖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个省级高新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区政策。
高新区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今年,我省着力推动高新区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7月,省科技厅印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即在全省经济基础条件好、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县域布局建设一批新的省高新区。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高新区已成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以占全省%的土地面积创造了13%左右的地区生产总值,集聚了全省超过五分之一的高新技术企业,贡献了超过三分之一的有效发明专利,建设了60%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全省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批复要求,新设的7个省级高新区要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主导产业,努力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新设的7个省级高新区的所在市要坚决扛牢省级高新区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高质量制定建设发展相关规划和落实举措,统筹推进城市和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治理;强化政策和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宜创宜业宜居的创新生态,推进安全、绿色、智慧科技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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