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财政局:“四个一” 创新建立政府采购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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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促进采购各方诚信自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北海市财政局以“四个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结果应用,着力构建公平竞争、诚信守诺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
一、实行“一项制度”为企业“降门槛”
大力推行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承诺制度,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按要求出具一份信用承诺函并对承诺事项负责,即可免提交“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纳税、社保、履行合同能力、无重大违法记录”等6方面证明材料,有效解决供应商为开证明多头跑、花费多的问题,降低各方参与政府采购难度。同时,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编制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北海市财政局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截至目前,北海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信用查询实现100%全覆盖。
二、推行“一项融资”助企业“减成本”
搭建“政采贷”平台,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和企业信用评估结果,参与企业无需额外抵押担保即可获得审批快捷、利率优惠的信用贷款,累计为全市300多家企业融资1.5亿元,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微企业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要求政府采购合同要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并将预付款与供应商信用挂钩,切实减轻诚信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实施“一项抽检”给企业“立规矩”
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为督促政府采购当事人诚实守信的突破口,在全区率先聘请第三方机构抽检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制定《北海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明确工作程序、评价方法、评价争议处理及抽检结果的处理及运用,确保履约抽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共抽检2批次共112个合同项,抽检优良率达83.93%,向采购双方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做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合同甲乙双方诚实守信,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四、进行“一项惩戒”让企业“守诚信”
出台《北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承诺工作的通知》《北海市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加强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完善红黑名单、失信案例,打通“政采云”平台、“信用中国”以及“北海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各平台信用端口,促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全盘联动、整体推进。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强化结果应用,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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