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项违规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被罚19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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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实习生袁阳报道:8月14日,记者获悉,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因多项业务违规被罚款198.5万元,该行副行长、业务部总经理等多人亦被罚。
经查,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发现假币未收缴,现金从业人员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严格落实消费者金融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存在引人误解的营销宣传行为。为此,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该行进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98.5万元。
彭宇(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副行长)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4.5万元。
李琴(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漏报投诉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芦海燕(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李勤(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甘声玲(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对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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