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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护好群众“钱袋子”


(资料图片)

7月以来,吴川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大力开展反诈宣传活动。近日,在吴川市区汇景蓝湾小区“反诈宣传进小区”活动现场可以看到,反诈民警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向参与活动的群众派发反诈宣传单张,并向群众科普当前在吴川较为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提醒群众提高警惕,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同时,民警向群众讲解了近期吴川个别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而被处罚的案例,提醒群众不能被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及利益引诱哄骗,不能为了蝇头小利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参与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活动非常有意义,通过民警的科普,能认识到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避免上当受骗。

据悉,今年来全国各地诈骗案例层出不穷。近日,吴川市公安局成功抓获了两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违法人员,大快人心。7月24日,吴川市公安局兰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梁某金(男,47岁,吴川市兰石人)有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嫌疑,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梁某金对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梁某金的供述,其通过“西瓜视频”APP加了一名好友,在对方的利益引诱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对方可能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依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对方收取诈骗得来的资金,并将资金转给对方,随后对方向其支付“酬金”170元。

7月26日,吴川市公安局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詹某健(男,33岁,湛江市坡头区人)有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嫌疑,民警迅速对其布控,并成功将其抓获。经询问,詹某健对其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詹某健的供述,其于6月某天在QQ群看到出售手机卡可以获利的信息,随后其添加了信息发布者,在明知对方可能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陆续出售名下的5张手机卡并提供验证码给对方,获利820元。

目前,梁某金、詹某健二人因实施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被吴川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个人手机卡、银行卡(银行账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为蝇头小利而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

南方日报记者麦思容

通讯员吴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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