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检察院:“三个走进” 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红网时刻新闻8月17日讯(通讯员 汪添吉 刘思思)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今日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深刻改变着中华大地。
走进社区 法治宣传
(相关资料图)
8月15日,攸县人民检察院在社区、商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了“全民参与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治宣传。
活动现场,通过法律宣讲、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检察官们向群众介绍了设立全国生态日的深远意义,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实效。通过耐心解答群众疑问,结合环境资源案件以案释法,检察官们用朴实的语言让群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营造了“爱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走进林区 联动护绿
受连日高温天气影响,攸县6个乡镇近8万亩竹林出现竹蝗灾害。竹蝗是楠竹的重要害虫之一,危害竹林时可将竹叶吃尽,形成“火烧烫”场景,吃完竹叶还会危害到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竹蝗取食量大、繁衍快、破坏力强、危害时间长等特点,不仅给竹农带来损失,还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攸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也是湖南省楠竹主要产区之一,此次竹蝗入侵,已对攸县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巡防护林。
灾情发生后,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攸县林长办公室共同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就竹蝗防治进行深入商讨和建议部署,加强对竹蝗的监测预警和科学防控措施落实,有效遏制了竹蝗高发态势。
8月16日,该院会同攸县林长办去往攸县莲塘坳镇阳升观村,联合开展“林长+检察长”巡防护林工作。通过现场查看竹蝗除治情况、询问当地竹林负责人以及部分竹农,详细记录巡林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督促镇、村两级林长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的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形成“1+1>2”的叠加效应,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当”。
走进园区 整改回访
自“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启用以来,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持续加强与辖区行政机关和志愿者的沟通交流。今年以来,该院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案件线索为基础,成功办理了一批危险废物、建筑垃圾不规范处置的公益诉讼案件。
针对攸县高新区化工园区路边随意倾倒、堆放过期兽药等危险废物污染附近土壤、水质环境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倾倒和存放的危险废物,有效防治损害扩大。
走访园区。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检察官多次走进高新区工业园区,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并对周围群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经核查,园区内路边堆放的危险废物垃圾属于原园区企业,该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厂区无人管理。收到检察建议后,攸县高新区工业园管委会和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经协商,相关废物已由园区管委会委托环保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完成安全处置,恢复了土地原貌。同时,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已破产或退出企业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管理机制,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近年来,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共计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彰显了守护“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