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创新性发出《主动履行证明书》!精准助力涉案企业修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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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记者/黄小殷 实习生 张倩 通讯员/谢君源 成宇珑)8月17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州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及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法院创造性提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向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开具《主动履行证明书》,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记者了解到,在钟某与刘某、邓某合伙合同纠纷案的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刘某、邓某名下公司有多处在建工程项目,企业经营运转亟需银行贷款资金支持。但由于上述两人被列为被执行人,银行拒绝向其名下公司审批发放贷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广州法院积极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阐明不及时履行将导致的不利后果,并向他们提出,如果能尽快筹款履行判决义务,视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可为其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助力修复个人信用。两人当即表示将全力筹集资金,在执行的第11天,他们就分批清偿了2000余万款项及利息。
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案件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结案当日,法院向其出具《结案通知书》。随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又向他们出具了《主动履行证明书》,对其实行信用修复。
记者了解到,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广州法院将执行信用修复机制投入司法实践,切实有效发挥了司法对民营企业的挽救功能。通过对被执行人守信履行施加正向激励,法院既能保障案款迅速执行到位和胜诉权益的全部实现,又消除了被执行人名下企业开展授信融资、项目招投标等经营活动的信用障碍,助力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审批难、经营难等实际问题,实现一举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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