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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检察院联合7家单位制定《荆门市涉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移交办法》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王中正 通讯员陈黎)近日,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7家单位联合会签的《荆门市涉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移交办法》正式施行。

2021年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携手合作,信息共享,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共同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普遍性、系统性、源头性问题。为进一步凝聚各方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荆门市检察院在充分征求7家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推动制定了《荆门市涉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移交办法》。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维权服务通道、共享涉未案件线索、联合开展关爱救助、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工作、联合开展宣传推介等八项工作要求;并要求,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专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等维权渠道,及时接收、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和投诉;此外还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工作,实现线索统一受理、登记编号、流程监控、结果反馈。

《办法》还对进一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专门规定。鼓励广大法律工作者、教育从业者、基层儿童主任、社区工作者等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维权服务工作。

《办法》提出,要通过联合调查和分析研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事例等方式,通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先进做法,弘扬正气,提升工作质效,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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