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今起施行
记者 栾海明 实习生 赵婉彤
8月1日上午,山东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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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会上,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秀娟介绍,截至2022年底,山东省中小企业总量超过430万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下行等诸多因素影响,中小企业面临生产成本上升、创新能力减弱、盈利水平下降等问题,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
田秀娟表示,为给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维护法制统一,亟需结合近年来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对原《条例》进行修改完善。
“本次修订,在框架结构和章节设置方面对原《条例》进行了统筹整合,在篇幅和内容上作了大幅扩充,由原来的38条增加到59条。”田秀娟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大制度创新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厘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类主体的职责。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条例》明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中小企业的权利与义务,规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责任。另外,《条例》还突出企业梯度培育、宣传激励等制度。
二是丰富支持创业创新的具体措施。《条例》围绕创业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创业主体的优惠政策,重点在平等市场准入、用地场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为创业提供便利,并规定政府的创业指导职责。为鼓励创新,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条例》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从数字化赋能、产业链协同、品牌与标准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方面作出规定,并从绿色低碳、企业管理、技术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三是强化财税调控和金融支持。财税政策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条例》明确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分别确定使用范围和管理方式。另外,还明确了中小企业税费优惠政策的责任部门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条例》从丰富融资激励方式、开发金融服务与产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应急转贷制度、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信用融资以及融资保险产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合其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是明确市场开拓和服务保障相关措施。开拓市场是激发中小企业活力的客观需要。《条例》从供应链配套、政府采购等方面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配套协同,从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为国际贸易提供支持和救济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搭建走出去的平台。在服务保障中,抓住人才和服务两个重点环节,分别从人才引进、培训培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制定落实、监测统计分析、行政容错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还对应急纾困机制作出规定。
五是加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能力。实践中社会各界关于营造公平市场秩序、增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的呼声和要求一直很高。为此,《条例》从保护财产权益、加大债权保护力度等方面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规范审慎执法、规范收费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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