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被处罚,部门:停止明年招生资格
民办学校超计划违规招收学生,导致81名学生无法录入学籍。惠州市惠阳区太阳岛中英文学校(以下简称:太阳岛学校)涉嫌违规招生被立案调查。南方都市报去年9月曾报道(详见报道:《惠州一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致多名学生无学籍,教育部门:整改》),时隔近一年,事情有最新进展,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解决了学生学籍问题,同时,给学校开出一份《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书》),要没收该校已收取的2022年秋季学期及2023年春季学期超计划招收的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学费人民币947520元违法所得;停止该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七年级招生资格。
(资料图)
对于教育局开具的处罚,太阳岛学校表示不服,在惠阳区网络问政平台发布了《关于不能按
回放
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致多名学生无学籍
2022年9月,惠州市惠阳区太阳岛中英文学校数名学生家长向南方都市报反映,9月2日晚上,接到惠阳区教育局的短信息,要求家长尽快到惠州市惠阳区太阳岛中英文学校进行退费,配合学校和教育部门进行分流。这条以惠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名义给家长群发、标示“郑重告知”的短信中提到,经调查,惠州市惠阳区太阳岛中英文学校招收的这些学生属于超计划违规招收,不得录入学籍,必须清退,要求家长尽快到惠州市惠阳区太阳岛中英文学校进行退费,配合学校和教育部门进行分流。
事后,惠阳区教育局回应南都记者,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标准》和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核定太阳岛中英文学校今年秋季学期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并多次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超规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该局在开学检查工作中,发现太阳岛中英文学校(民办学校)存在违规招生问题。
2022年10月,惠阳区教育局决定对太阳岛学校招收的新生暂不予录入学籍,并对其违规招生行为启动了立案调查。11月22日,太阳岛学校向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起诉惠阳区教育局,并要求其停止立案调查等。鉴于该案已进入法律程序,调查工作受到阻碍,难以推进,惠阳区教育局不得不暂停调查后续程序。
南都记者了解到,当时太阳岛学校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请:“确认《2022年惠阳区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学期招生计划》违法;请求依法撤销被告2022年9月2日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惠阳教责改字[2022]1007号)”。2023年4月23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原告太阳岛学校的诉请。博罗县人民法院认为,惠阳教育局作出涉案通知系过程性行为,不属于有关法律规定中的行政行为,太阳岛学校之诉请不符合行政诉讼中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情形,博罗县人民法院不予审查,驳回诉请。
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明年秋季招生资格
时隔近一年,事情有最新进展,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解决了学生学籍问题,也给学校相应处罚。
惠阳区教育局称,2023年6月,太阳岛学校举办者不断鼓动家长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和质疑学生学籍未录入学籍管理服务平台的问题。为维护该区教育和社会稳定,避免对今年高考工作造成影响,惠阳区教育局请求市教育局协调广东省教育厅,在6月9日19∶00至10日12∶00期间开通《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招生录取功能,给予太阳岛学校录入2022年秋季学期招收的一年级学生91人、七年级学生86人的学籍。
2023年8月2日,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给太阳岛学校开出一份《处罚书》,没收该校已收取的2022年秋季学期及2023年春季学期超计划招收的一年级、七年级学生学费人民币947520元违法所得;停止该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七年级招生资格。
惠阳区教育局还称,“太阳岛学校于2023年8月2日收到《处罚书》,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学校
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
公开资料显示,太阳岛学校创办于1997年,现如今已有25年的办学史,是惠阳区内创办的第一所民办学校。
8月23日,南都记者来到太阳岛学校了解情况。太阳岛学校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明,的确收到惠阳区教育局的一份《处罚书》,但他认为学校不存在违规招生的情况,接下来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书》。
采写:南都记者 黎秀敏 实习生 李建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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