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创投网 > 聚焦 > 正文

东莞官宣“认房不认贷”


(资料图片)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称,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关键词: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中国创投网 - cn.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