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健全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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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下,全区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多方努力下,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金融支撑实体经济体系日益形成。同时,通过建立金融服务五大任务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和金融机构定期报告制度等,形成金融服务五大任务工作合力。”近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认真落实“内蒙古银行业服务五大任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按照“信贷规模要再扩大、结构再优化、成本再降低”的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做好金融服务五大任务支持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围绕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五大任务建设,谋划了“一方案、三行动、四工程”的金融支持框架,建立内外部工作调度机制,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通过开展金融“贷”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和“节水贷”融资服务工程,加强金融支持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通过开展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金融助力创业就业工程,加强金融支持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
——通过开展春耕备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和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工程,加强金融支持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通过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加强金融支持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
——通过组织跨境人民币暖春惠企专项行动和“融汇助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金融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记者 李永桃)
编辑:付晓娟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