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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缺少足够金融支持

“虽然中国的绿色金融余额已居全球首位,但目前,大量的资金都投入‘纯绿’或接近‘纯绿’的行业,例如,清洁能源、光伏发电等,火电、钢铁、交通运输等大量高碳行业需要向低碳转型的经济活动没有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

在近日举办的2023年中国责任投资论坛(China SIF)夏季峰会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做上述表示,与融资难度较低的“纯绿”企业相比,转型企业面临高成本、难融资等困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了解,2016年,由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框架之下,中国已经基本建成了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和全球第二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同时,也开发了大量的绿色金融相关产品和工具。从中长期来看,未来转型金融所涉及到的融资量可能会远大于纯绿金融的融资量。

发展转型金融的五大支柱

就转型金融目前的最新进展,马骏透露,去年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就转型金融议题推出了一个全球共识《G20转型金融框架》,概括了发展转型金融的五大支柱。

第一个支柱是针对转型活动所制定的明确的界定标准。他指出,虽然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转型金融支持活动目录,但浙江省湖州市已经率先发布了中国首个区域性的转型金融支持活动目录,国际上亦有渣打银行等机构均发布了机构自身的转型目录,这些成果均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第二个支柱是针对转型活动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转型活动非常动态且复杂,因此,针对转型活动和投资开展的信息披露比针对传统的绿色金融活动开展信息披露更为困难,也更具挑战。

《G20转型金融框架》要求使用转型融资的主体披露具有可信度、可比性、可验证性和有科学依据的转型计划;披露短期、中期、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气候适应目标以及减排活动的进展情况;披露“范围1”和“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并尽可能披露“范围3”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披露落实转型计划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计量排放数据和其他转型指标的方法学;对于指定用途的转型金融工具,应披露资金用途;对于不限定用途的转型金融工具,应披露所支持的转型活动的关键绩效指标(KPI)。

第三个支柱是创新多元化的转型金融工具与产品。他指出,尽管目前已有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及债券等产品,但是未来需要更多与企业转型业绩相挂钩的股权类、保险类等相关创新型金融产品来激励企业实现转型目标。

第四个支柱是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激励机制及政策,帮助转型企业获得融资,提升转型活动的可融资性。

应该采取更多的政策措施以激励资本参与转型投资,激励措施包括财政激励、金融政策激励、担保、贴息、对转型金融工具的认证补贴以及行业性的政策等。

第五个支柱是要确保转型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公正性,即“公正转型”。大部分国家认为,公正性的核心是确保转型过程中不出现大规模的失业,因为失业将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部分国家认为核心在于确保转型过程中不出现供应链中断以及通胀。

我们需要鼓励企业评估转型活动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披露这些影响并采取措施以缓解这些影响。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以缓解对就业的负面影响为例,提出如下具体建议: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转型企业提供转型计划对就业的影响评估;若转型计划可能对就业产生重要的负面影响,企业应该制定减少负面社会影响的措施,例如,帮助失业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计划,并披露这些计划;此外,金融机构也可以提出与这些措施相关的奖励。

高碳行业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转型的紧迫性

“转型金融成为促成企业成功转型的重要条件,但部分企业尚未意识到转型的紧迫性,也不知道如何开展转型。投资者参与是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核心。”马骏指出。

在解决企业尚未意识到转型紧迫性的问题时,马骏建议,一是需要提醒高碳行业企业,其所生产的高碳产品未来需求会大幅度下降,将被新能源产品等所取代;二是告知高碳行业中的企业,未来监管要求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减排情况以及转型计划;三是强调供应链会要求高碳行业中的企业进行转型,将拒绝高碳的产品;四是提醒高碳行业中的企业,向一些国家出口高碳产品时,将面临非常高的税收;五是告诉高碳行业中的企业,如果不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投资者将减少甚至不再对其投资。

关于企业不知道如何开展转型的问题,马骏强调,投资者参与在其中可以提供帮助并赋能。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帮助企业建立转型金融框架、制定转型计划并编制指南、为企业提供转型辅导、以股东身份影响被投企业等措施,支持并赋能企业完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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