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助企获新生 锦旗致谢表心意
“感谢河南高院对破产企业的关注与支持,让华英农业通过破产重整重获新生!”6月12日上午,河南省潢川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余华及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水均等一行人,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上了一面印有“担当法律卫士使命 助企重整再获新生”字样的锦旗,一并送来的还有信阳市委、市政府的感谢信。
感谢信中写道:“在华英农业最为艰难的时刻,河南高院主动担当作为,创新性引入预重整制度,建立重整联席会议制度,为华英农业重整赢得了最为宝贵的时间资源,创造了上市公司司法重整用时短、效率高的经典案例,信阳人民对此铭记在心。”
(资料图)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以樱桃谷鸭加工为主,集种鸭繁育、种鸡孵化、商品鸭/鸡养殖、屠宰冷冻加工、熟食加工、饲料生产、羽绒加工等系列化生产于一体的国家大型禽类食品加工企业,2009年上市成为中国鸭业第一股,也是信阳市仅有的两家上市公司之一。经过30年发展,华英农业成长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世界鸭王”,解决了上万人的稳定就业,带动潢川周边及多个省份三万多农户十多万人受益。
但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市场环境、流动资金短缺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面临严峻的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濒临退市边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考虑到上市公司破产的特殊性及华英农业对潢川县、信阳市经济、民生等方面的影响,信阳中院高度重视,及时将案件情况报河南高院。由于上市公司重整需将相关材料逐级报送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程序流程相对复杂且具有不确定性,为提高重整成功可能性、迅速化解企业困境,河南高院与信阳中院多次分析论证,2021年6月5日决定对华英农业进行预重整。而此时全国法院对上市公司的预重整尚处于探索阶段,华英农业预重整也成为河南省上市公司预重整首案。
摸着石头过河胆大更要心细,需做好充分准备以应对案件中的突发问题。为此,河南高院就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提前进行多次研判,确保预重整及与后续重整的衔接于法有据;破产庭法官多次前往信阳,与当地法院、政府联席座谈,了解企业债务及当前运营情况,分析预重整主要风险与化解预案,指导信阳中院将华英农业预重整工作做得平稳、扎实。在预重整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河南高院整理有关材料,按规定向最高法院作出正式受理华英农业重整申请的请示。
在两级法院与政府部门多方共同努力下,2021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信阳中院裁定受理华英农业重整。次日,信阳中院作受理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32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即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同日,信阳中院裁定批准华英农业重整计划,企业进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2022年2月28日,信阳中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华英农业10.66亿转增股票扣划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约2.6亿股票扣划至已经裁定确认债权的债权人证券账户。
2022年4月14日,信阳中院根据华英农业提交的《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及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依法裁定华英农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
华英农业重整后,内部管理更趋规范,产能快速恢复上涨,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成功扭亏为盈,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023年6月7日,华英农业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这意味着戴了两年的“ST帽子”被成功摘掉,复盘当日实现开门红,以2.90元开盘,盘中震荡上扬,闭市收盘报价3.05元,涨幅为3.39%,成交额2.48亿元。
华英农业预重整的成功,充分体现了重整制度对企业的挽救功能,既是河南高院“万人助万企”工作的生动实践,也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河南高院将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理念,持续关注华英农业重整上市的“后半篇文章”,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的成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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