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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额零星采购管理走上标准化道路

近日,上海市财政局为小额零星采购专门打造的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以下简称网上超市)全市统一上线试运行。

据介绍,网上超市是上海市财政局充分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建设而成的,与框架协议采购相配套,为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提供规范、便捷的采购渠道和全流程在线交易服务,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结果和用户反馈目标。


(资料图)

与框架协议采购“互补”

网上超市适用范围有哪些?记者了解到,网上超市的适用额度与框架协议采购制度确立的小额零星采购额度标准保持一致,适用范围为单笔采购金额小于100万元的两类项目(产品)的采购。第一类为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通用货物类产品;第二类为市财政局确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通用货物类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类项目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小于100万元且属于《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以及采购人确有特殊使用需求,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产品无法满足其实际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可在上海市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政府采购审批(核)事项中提出“退出框架协议采购”转“网上超市采购”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网上超市采购;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适用网上超市,采购人应当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项目采购。

第二类项目中小于100万元的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通过网上超市进行采购,网上超市之外有价格更优惠的同样产品的,采购人可告知相关供应商入驻网上超市后进行采购,或按单位内控管理相关规定在网上超市之外进行采购;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适用网上超市,采购人应当依法实施分散采购。

值得关注的是,网上超市首批开通的产品品目包括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数码设备、电气设备、防疫用品。

供应商宽进严管

根据《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试运行工作方案》,网上超市供应商实行公开征集、承诺与审核入驻制度。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征集公告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向采购中心发起入驻申请,并签署入驻承诺书,经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入驻网上超市。

宽进则须严管。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良性激励和联合惩戒相结合的供应商评价机制,上海市财政局制定了专门的供应商评分规则。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云平台通过建立统一的商品标准体系、供应商成长体系和商品健康分,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定期输出网上超市运营情况的监测报告,作为网上超市供应商评分和动态监管的依据。云平台将按照网上超市商品及交易计分规则、供应商成长值计分规则、商品巡检报告、价格巡检报告、质量抽检报告以及供应商异常情况监测报告等,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具体而言,供应商评价总分为1600分,共有八个一级维度,包括:用户信息、信用信息、交易记录、商品、订单/履约评价、效能、供应商资质和供应商运营。其中,商品是指系统将统计供应商的上架商品并给予合规评估。评估角度包括:商品信息完整性、信息规范性、价格合规性、质量合规性、政策属性等。订单中采购人对购买商品的评价会影响商品分值,好评越多分值越高。如供应商存在滥发信息、发布违禁或禁售信息,商品价格信息违规等情形,系统将作出扣分。订单/履约评价是指系统将统计供应商近三年在云平台进行的订单交易或项目合同中,采购人给予的评价,评估其好评度,好评越多分值越高。同时,如供应商在经营和履约过程中被投诉或举报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系统将按违规严重程度进行扣分。效能是指系统将监测供应商的接单响应、退换货响应时效。供应商及时响应、订单总体完成速度较快的会有加分,响应慢的则扣分。

商品管理标准化

上海市财政局对网上超市商品发布的基本规范做了明确规定,涵盖类目发布、标题发布、图片发布、商品参数信息发布、电商平台链接填写、产品详情填写、商品价格信息、商品特色服务信息、商品条码信息等多个维度。

记者了解到,网上超市商品发布方式有两种,包括通过标准商品模板(SPU/CSPU)发布商品和直接引用发布标准商品库中的商品。针对标准化程度较高的重点商品类目,云平台已收录市面在售商品的品牌、型号、销售规格、商品条码等关键参数信息,制作形成标准商品模板(SPU/CSPU)。标准商品模板信息主要来自品牌厂商发布和平台自建,商品信息较为规范,供应商可选择对应商品类别的标准商品模板进行商品发布。对于配件、设备等标准化程度不高,标准商品模板尚未覆盖的商品类别,云平台建立了包含商品主图、标题、属性、商品条码、详情等完整信息的标准商品库,供应商可直接引用商品信息进行报价,并发布该款商品进行销售。

除了商品发布规范化外,价格管理也要走标准化道路。据介绍,网上超市要求供应商承诺上架商品不超过主流电商平台同款商品价格,并依托商品价格巡检监测机制,进行“商品价格监测、监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违规商品处理、违规供应商处理”的全流程可追溯管理。

记者了解到,供应商已上架的网上超市商品或采购人购买的已被供应商接单的网上超市商品均为监测对象。具体监测流程为,首先,价格监测:云平台及第三方监测机构同时对供应商上架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并对商品成交价格进行准实时监测。其次,报告上报:云平台及第三方监测机构分别上报监测结果电子版,含监测明细、违约处理建议、监测报告。最后,违规处理:采购中心、云平台负责对网上超市的日常价格进行监管,有权对价格违规商品及供应商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那么具体如何比价?有何标准?“我们将商品在云平台的上架价格或交易价格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格对比。大型电商自营商品系包括天猫、京东、苏宁等电商的自营商品,如无法查询到自营商品的,以大型电商能买到的相同商品为准,如大型电商中未能查询到相同商品的,则以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进行价格测算调整后为准。”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信息化技术的加持下,违规行为也将无处藏身。针对网上超市中销售价格高于同期大型电商自营商品平均销售价一定比例及以上的商品,云平台将供应商价格监测违规结果通过系统通知供应商。如果供应商违反规程、自主承诺或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根据具体违规行为进行下架商品、冻结商品、删除商品、降权商品、关店等处理。

来 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编辑|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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