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贵阳市白云区法院审理交通事故“遇上”继承纠纷,法官“打包”处理获称赞
【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李政发 陈群)近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以及由此引发的继承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收到判决书后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原告代某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代表姐弟二人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称赞承办法官的司法为民情怀。
2022年9月30日3时35分,被告邓某均驾驶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因故停在贵阳环城高速公路白云往高新方向应急车道内。3时37分,被告王某春驾驶的货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在行车道内撞上被告邓某均车上的乘客何某兰,造成何某兰当场死亡、被告王某春驾驶的货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邓某均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王某春承担次要责任,受害人何某兰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死者何某兰的子女代某姐弟二人因与车辆驾驶人、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在审理原告代某姐弟诉被告邓某均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得知受害人何某兰的父母即原告何某斌、卢某碧也向法院另案提起诉讼,为确保案件的统一裁判,也为了能在一个案件中解决纠纷,减少诉累,本案承办法官与另案法官协商决定将另案合并在本案中审理。
但本案并非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还存在赔偿款如何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割的问题。这让法官一时“犯难”起来,因为在此前审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从未遇到过“糅合”继承纠纷的案件。面对问题总是需要探索解决的方法,为避免原告方在获得赔偿款后再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产生新的诉讼,承办法官在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查阅大量司法案例,结合自身办案经验,认为可以在本案中一并解决赔偿款分割事宜。考虑到本案的原告是死者的父母和子女,在赔偿款的份额分割上有调解的基础,于是承办法官分别给双方做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在分割赔偿款上达成了一致,四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赔偿金分割协议书》,要求对本案的赔偿金份额一并进行分割,为顺利审理本案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承办法官根据本案涉及两辆机动车、两家保险公司及各方的责任比例,依法计算出赔偿款总额后,依据四原告提交的《赔偿金分割协议书》,在判决赔偿主体、赔偿金额时一并判决赔偿款的分割份额。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取得了服判息诉的良好效果。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编辑:蔡 斐
审核:田 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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