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过来!“按证排污”的生命线,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四大要求
排污许可证质量不仅是“按证排污”“依证监管”,还是“社会监督”的生命线。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规范和指导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该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方式与要求、核查准备工作及主要核查内容。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并于近日正式施行。
排污许可制主要是指排污单位需要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进行排污,是依法规范企业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一项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作为企业生产运营期间排放污染物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排污许可证是企业接受环境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也是守法的重要依据、监管部门执法监管的重要抓手。抓好质量是其发挥实效、建立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核心地位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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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在生态环境部曾在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将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2月6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部党组会议上强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
在政策方面,2020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提出排污许可相关试点工作任务,通过部分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全面推进实施排污许可制;2022年3月,《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印发,再次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
2022年4月印发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构建固定污染源监管核心制度体系,即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全联动、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可以得出,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而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对于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可用性,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该技术规范提出了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方式与要求等,为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提供系统全面的技术指导,适用于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组织的技术机构,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质量开展核查。拟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核查和排污单位对排污许可证质量自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该技术规范重点强调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要求,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时效性。其中,强调完整性是指,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内容及其相关参数是否完整、是否遗漏;规范性,则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的各项参数、排放标准等是否合规。
综上所述,该技术规范的发布,有利于约束全国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方法,统一排污许可证质量问题判定标准。另外,更助于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推动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可用性,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相关资料下载:
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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