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发布中小微企业“救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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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困境企业是否有挽救价值?简易清算、重整简化了哪些流程?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救治与退出的工作指引》,为在破产审判中精准识别企业挽救价值、尽早预警破产风险、缩短程序周期、合并处理担保责任,综合运用和解、重整、清算等手段促进中小微企业快速救治与退出提供明确指引。
工作指引强化审查识别,对“带病”中小微企业准确诊脉,明确了“债务人是否诚信经营”等8种甄别企业挽救价值应予审查的情形,建立起“立审执破”四位一体的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机制,畅通了“经营规模较小、虽有挽救必要但重整成本明显高于重整收益”等4种特殊情形下困境中小微企业救治的可行路径。
工作指引突出多元解纷,强调要拓展适用多元解纷机制,对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综合运用债务减免、延期付款、分期付款、代为清偿等多种方案促成和解。此外,法院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积极探索经营者个人债务与企业债务合并清理和解决机制,依法帮助“诚实而不幸”的经营者尽快实现重生。
工作指引优化简易审判,要求通过简化申请材料、整合办理环节、批量指定简易清算案件管理人、规范视为认可的表决方式、重视经营方案可行性审查等方式提升简易清算、重整案件办理效率,帮助中小微企业快速救治和退出。
据统计,佛山法院近五年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挽救中小微企业27家,引入投资近10亿元,妥善安置职工近千人,有力护航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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