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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2500万买理财只赚6000元?!法院审理了......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金坛法院”公布了一则利用职务犯罪的案例,一中学会计挪用2500万元买理财仅获利6000元。

相关话题于7月31日下午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资料图】

“金坛法院”公众号披露,2010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徐某在担任常州市金坛区某中学出纳会计期间,利用其收取、保管、上缴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的职务便利,先将上述费用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后多次挪用上述费用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挪用金额共计人民币2551.86万元,徐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6464.49元。

公诉内容显示,徐某涉嫌挪用公款多达16次,多用来购买“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均较低。

如2013年2月,徐某将收取的2013年春学期学杂费存入自己账户,随后从中挪用189万余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39.77元。

2014年8月至9月,徐某从其收取的2014年秋学期学杂费中挪用119.5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一天通知存款”,从中非法获利111.1元。

2014年3月,徐某挪用2014年春学期学杂费169余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获利63.32元。

2017年8月至9月,挪用了2017年秋学期学杂费131万元购买理财,仅获利59.81元。

获利最高的一次,是2010年7月至9月,徐某挪用其收取的2010年秋学期学杂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中的333余万元购买理财,从中非法获利2926.17元。

7月27日,金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挪用公款一案。被告人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相关微博下,有网友调侃道:“没仔细看,还以为是获利6000万”“存活期收益都不止6000块”,还有网友表示:“这是我见过挪用被抓的理财唯一正收益的会计了”。

对此,你怎么看?

内容来源:“金坛法院”官方公众号、央广网、现代快报、上海证券报

图片来源:“金坛法院”官方公众号

编辑 王梦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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