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纪委 青岛市监察委员会关于4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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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整治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作风顽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狠抓落实,现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黄岛区有关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护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3月至2022年12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黄岛区大村镇、张家楼街道实施农村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工程交付使用后,黄岛区有关单位及党员干部履行监督指导、维护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该工程大多数取水站点设备长期闲置损坏、成为摆设,造成资源浪费。黄岛区城管局时任水利工程建设中心负责人刘志鹏,大村镇、张家楼街道时任农业农村中心负责人丁海波、邓云明对上述问题发生负有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即墨区灵山街道双疃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思财在小麦种植补贴申报等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6年至2021年,刘思财在某村民未实际种植小麦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为该村民申报小麦种植补贴;对该村改厕资金申报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产生虚报冒领问题。刘思财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胶州市农业农村局九龙街道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工作站副站长管凤文漠视群众诉求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管凤文任该局耕地与节水科科员期间,在办理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某化肥存在质量问题的投诉时,未经详细核实便答复无权管辖,且在群众后续多次投诉的情况下,仍未及时有效处置,导致群众合理诉求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管凤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度市同和街道荆家疃村党支部书记杨春明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11月,杨春明在协助同和街道办事处从事拆迁安置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对某村民提交的安置面积证明材料未经审核便签字确认,导致该村民虚报冒领安置补偿费用,造成不良影响。杨春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侵蚀的是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影响的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破坏的是一方政治生态,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当前,全市上下正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紧盯“六型问题干部”,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抓好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政治自觉,不回避、不躲闪,立足区域特点、部门职责,深入查摆、分类施治、系统施策,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紧盯执行落实打折扣、搞变通,联系服务群众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履职尽责不用心、不务实,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广开监督渠道,深入明察暗访,严肃执纪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官油子”“钉子户”“绊脚石”。要持续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力度,严查诬告陷害,以组织的“担当力度”提升干部的“担当指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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