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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货币经纪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与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商业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合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货币经纪公司按市场化原则与金融信息服务商等商业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合作,对数据服务合作方建立并实施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确保其依法合规使用和管理数据。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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