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 市井草根也要轰轰烈烈地活
《过路客》
王承志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野和尚”是上海市井间一个小人物,恰如其名的落魄、花心、草根、狡猾,充满人生最原初的欲望,但同时又有着真正来自底层的率真、血性、义气、不畏强权和百折不挠,甚至有几分不可捉摸的未卜先知。他从来不会被时代大潮淹没,他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生命逻辑中,直至在改革开放滚滚洪流面前,他经历大浪淘沙,收获点滴智慧,顿悟了人生。
>>内文选读:
有些事情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可言。比如你时常会想到某个人,那个人却不是值得你牵挂的人,不是你暗恋的某个女人,甚至不是你的仇人,那只是一个和你有点瓜葛但是彼此间关系绝不密切的人。怪吧。我说的就是野和尚那家伙,我都懒得提起他的名字。那家伙倒是说过,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半斤绿豆烧下去了,舌头都大了,酒后吐真言,让你没有理由怀疑他的真诚,但是我一点都不感动,也从来没有承认过这一点。相反,我在心里暗自嗤笑,觉得这家伙分明是在讨好拉拢我,或者说是在挖苦我。虽然,我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看见他了。他住的那间三层阁,应该蓬满灰尘,霉气熏天了。在此之前,他也有过几次失踪,每次都是不告而别,一走便音讯全无,有时是几个月,有时是两三年,等到他再度出现,都会让我们感到错愕或惊奇。这家伙也就这点本事,耍点花腔,弄点障眼法,卖弄些小聪明,仅此而已。这一次玩失踪,好像时间太长了一些。我只是有点好奇,派出所和居委会怎么没有把他列为失踪人口,顺便把他的房子收掉。我没有查过法律条文,不知道失踪几年才算是失踪。我有好几年没看见他了,这算不算他已经失踪了的理由。好像我说了不算的,要家属说了才算。家属去报失踪,而且最好是老婆去报案,警察才会当回事。可惜他没有老婆。他也没有单位,不会有单位里的人去关心他,打听他的下落。他完全是独来独往。他倒是有过单位的,但那些单位都把他除名了,每次离开单位,他走得都非常不体面,灰头土脸,仓皇出逃。那几次被单位除名,似乎都和女人有关。他太花绰绰了。
因为时不时会想到他,所以连带着也会想到若干年前的某次聚会。回想起来,那次聚会非常诡谲。现在的人都喜欢用诡异这个词,其实诡异和诡谲还是有区别的。那次聚会其实稀松平常,但是它所发生的时间段,那种延续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人们近乎癫狂的状态,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并且波及人数空前广泛的集体行为,只能用“诡谲”来形容。本来人和人是有差异的,千姿百态,各有风貌,都是独特的“这一个”。然而突然之间,大家都像是走火入魔了,有了共同的鲜明特征,贴上了一模一样的标签。人们一觉醒来,揉揉眼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盘算今天会有多少进账。潜藏内心深处的某种神奇物质被激活,一个个都成了生意人,至少是以生意人自居;一个个都成了二传手,而且都自以为是国家排球队水平;一个个都成了打桩码子,都成了谈判高手,好像钞票唾手可得。你到马路上转转,你去单位里看看,甚至在自己家里的饭桌上,一个个都醉眼蒙眬,脸泛潮红,要是握握手,都是汗津津湿漉漉的。这和职业没有关系,这和喝不喝酒也没有关系,就是一种状态。神志当然也是清醒的,只是突然之间,人们的交际能力和表达欲望急速提升,急速高涨。人们四处出击,随便搭讪,一接上话就滔滔不绝,手里都有转弯抹角来的或者子虚乌有的热门商品和原材料,互通有无。这样的时日,史上称之为“全民经商热潮”。不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你都不好意思说你曾经轰轰烈烈地活过。那样的景象,以前没有过,将来也不会再现,所以格外值得留恋回想,回味无穷。
那次聚会,我在后面还会提到,之所以在开始的时候引一引,是为了引出野和尚那个家伙,而事实上,野和尚和那次聚会又没有丝毫关系。
……
此时,我们失去他的音讯,大概有三四年了。我竭力回想了一下,记起了他的名字,很生疏,这个名字似乎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都只喊他的绰号,开始是“馋痨坯”,后来是“野和尚”。中间好像还有其他几个绰号,但使用时间都不长。“野和尚”这个绰号的使用时间最长,贴骨贴肉,生动传神,一经启用,便流传至今。我屡屡提到这家伙,看架势似乎是要给他写传。如果要给他写传,我是说如果,那么,这个世界上大概再也不会有比我更合适、比我更了解他的人了。问题是,他配吗?
我之所以提到他,不是因为他有多重要,或者说他的身份有多么显赫,不是的。事实上,他不是什么不世出的才俊,只是个懂点歪门邪道懂点投机取巧的凡夫俗子,除了在搞女人方面道行深点,他基本上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可怜虫,丢人现眼的小丑。
不过,这样的聚会,他不应该缺席。缺了他,多少有些寂寞无趣。就像你去看马戏表演,要是你发现整场下来居然没有小丑,失望吧?那种戴着个夸张红鼻子或者画着突兀白鼻梁的小丑一出现,都用不着开口,观众便欢乐无比。他摇摇晃晃地提着根钓鱼竿走下台来,就这么朝观众席里一撩,就撩出条活蹦乱跳的鱼来;或者驯兽员在指挥一头庞大的黑熊踩一个大圆球,他冒冒失失地上去逗黑熊,被黑熊扇了一巴掌,倒地不醒,被几个大汉扛头扛脚扛下去;或者别人在走钢丝,他也不自量力地爬上高台,战战兢兢地去走钢丝,走得险象环生,观众乐不可支,口哨声、尖叫声四起,巴不得他立时三刻从钢丝绳上摔下来。小丑就是那种制造意外制造惊喜的人。观众知道他有点本事,但根本不在乎他有没有本事,观众就是来看他出洋相的。
野和尚就是这样的角色。这样说他,似乎有欠公允,太刻薄了。没有办法,公众评价往往就是这样的。你能说公众评价有失偏颇吗?你能一个个去解释,说野和尚不是这样的人吗?吃得空哦。
平心而论,野和尚还是个蛮有意思的人,无赖,狡猾,下作,虚荣,狂妄,精明,野心勃勃,甚至有几分令人不可捉摸的未卜先知。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活得反差这么大,可以活得这么跌宕起伏,这么潇洒,这么失败。这样的人很适合写进小说,这个念头我也转过无数次,只是写小说太难了,难得就像是古董造假,而且性质上写小说和古董造假也很相似: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都是新的,却想尽方法把它做旧;明明是假的,却要让它看上去像真的一样。古时候,把假古董说成是赝品。赝品这个赝字,从贝,雁声,字形风雅又华丽,一点不低俗可恶,可见古人并不把仿造古董当成是件下贱的事情。可见把写小说和古董造假相提并论,没有丝毫不敬。
记忆是很奇妙的,它是跳跃的,是紊乱的,是次序颠倒甚至是不可捉摸的。就像某人说的,记忆就像是阁楼上的疯女人,你能听到她的尖叫,却无法得知她真实的面容。某些你以为发生过的事情,其实未必真实发生过;你赌咒发誓拍胸脯说那是千真万确的,其实那些事情被你在不知不觉中加工过了,让你误以为是这样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记忆常常会欺骗我们,记忆常常是不牢靠的。我看某些人的回忆录,某年某月某日某个时辰发生了某件事情,色彩斑斓,细致入微,言之凿凿,时隔几十年,描写得就像是昨天刚刚发生的那么新鲜,即便如此,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那家伙是在信口开河。你不能因为自己胃口不好,就妒忌别人饭量大;你不能因为自己记性差,就武断地说别人肯定是在编造。你难道就不能宽容地假设作者博闻强识记忆力超群吗?而且说不定作者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呢。
野和尚的故事,我不敢保证百分之百是真的,但至少我以为是真的。比如我此刻跳出来的一段记忆,就很突兀,发生在一个雨后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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