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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开始

8月1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3年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开始啦!受理时间自即日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相关资料图)

享受人员范围:

已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公示后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的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登记失业的脱贫人员(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登记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

纳入就业帮扶范围的登记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

对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援助人员的,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不予兑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其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于缴费基数为100%或低于100%的部分,按照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70%予以补贴,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100%核算缴费金额,按70%予以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来源:西宁晚报

监制:刘幸海

责编:寇荣

编辑:冯丽晨、马思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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