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举措提升未成年人涉毒品犯罪治理成效-视焦点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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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刘一诺 实习生 赵婉彤
6月21日上午,在第36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轮禁毒人民战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态势,禁毒工作成效显现。但由于新型毒品伪装性强、交易价格较低、对青少年诱惑大、吸食人群年轻化等特点,以“γ(伽玛)-羟基丁酸”为代表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等第三代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聪明药”“神仙水”“邮票”等各种新型毒品形态各异,值得高度警惕。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惩新型毒品犯罪,注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高度关注新型毒品案件特点及发案态势,积极制发检察建议,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未成年人涉毒品犯罪治理成效良好,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6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的0.47%。
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犯罪手段隐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诉讼主导作用,积极通过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工作机制,及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必要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依法批捕、起诉各类新型毒品犯罪案件。
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新型毒品的证据审查指引和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形成惩治合力。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处置工作指引》,被国家禁毒办推广,彰显了对涉毒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
高度重视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结合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法治教育进乡村进职校”等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校2632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式,深入学校对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正向引导树立“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观念,普及青少年新型毒品禁毒知识,着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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