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府行为在诚信的“阳光”下运行
中宏网8月14日电(记者 韩鹏飞)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为了让《通知》内容切实落地,该文件还明确提出建立失信线索监测发现督办机制,将通过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等方式,加大政府失信线索监测发现力度。除了畅通政务失信行为问题线索反馈渠道,《通知》还对政务失信行为的认定开出了更加明确的“认定药方”,文件提出,各地要加强违约失信行为的认定。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将接收归集到的违约失信投诉线索第一时间转交至被投诉主体的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开展核实认定。经核实,情况不属实的,要督促认定部门及时反馈投诉人并做好解释说明;情况属实的,要督促认定部门立即推动整改,拒不整改的,由认定部门确认为违约失信。以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理由不履约的,均属于违约失信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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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要抓紧制定相关信息归集标准。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加大政府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按照统一标准将经认定的违约失信信息实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规定限制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和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政府失信记录的地级以上城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格、加大城市信用监测扣分权重、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或参评资格。
众所周知,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比如,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政务失信行为可能导致市场公平竞争受到破坏,企业无法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从而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
削弱投资环境和信心。个别地方相关部门的所作所为给投资者和企业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降低他们对市场的信心,使得投资意愿减弱,进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和增长。
政府失信也损害企业利益和创新驱动力。相关政府部门说话不算数,朝令夕改,结果是导致企业受到不公正对待,损害其合法权益,进而削弱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激情。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自身的发展离不开其他国家的参与合作。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务诚信不到位,将影响国际形象和吸引力。政务失信行为会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际形象和声誉,降低其在国际上的吸引力,从而影响外资流入和国际合作。
最重要的是,一个地方的政府部门失信于民,将增加这个地方社会成本和不稳定因素。政务失信行为将导致社会成本增加,例如法律诉讼、赔偿等费用的增加,同时也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好不好,群众生活的幸不幸福,离不开广大社会组织的参与,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跨国企业、投资者等的参与,而一个地方政务环境不良,相关政府部门屡屡失信于社会组织,那么怎么能引来“金凤凰”,怎么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此次《通知》的提出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治理工作。《通知》明确,将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选取一批失信情形严重、多次反复失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案例,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形成强大舆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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