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亿元借款纠纷,一天内化解!广州法院高效为民营企业解决纠纷
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发布了广州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
其中,在某银行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中,法院运用多元解纷机制,使4亿元借款合同纠纷在一天内化解。
广州中院商事审判庭庭长王会峰表示,广州法院为民营企业提供多元、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方式,有利于民营企业在纠纷处理中赢得宝贵的资金周转时间,降低解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为民营企业盘活及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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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完成从调解到裁定作出、生效
2021年5月,某银行就其与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起诉某公司,涉案标的4亿余元。经引导,双方均同意参与诉前调解,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将该案委派给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并指派熟悉金融审判工作的法官指导调解。金调委遂组织各方当事人通过广州法院在线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在线调解。
某公司提出其为房地产开发民企,款项将陆续收回,某银行也同意某公司分期支付并愿意放弃部分利息,双方遂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
同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5G庭审本、5G智慧多功能虚拟法庭等智慧平台,一气呵成,完成司法确认立案、排期、听证、当庭宣判、制作文书、电子送达等程序。4亿余元案件从调解到裁定作出、生效,均在一日内完成,真正实现快速解纷。
涉案各方当事人经诉前调解,于调解当日达成调解协议,某银行同意某公司分期支付4亿余元欠款,并放弃部分利息。同日,各方当事人就调解协议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确认协议有效,并当庭宣布裁定结果。
典型意义:极大降低民营企业解纷成本
本案通过诉前调解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具有典型意义。某银行同意某公司采取分期支付的形式,有利于民营企业在纠纷处理中赢得宝贵的资金周转时间;调解内容不公开,有利于民营企业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调解时间短,当事人未就调解、司法确认交纳任何费用,该案为某公司节省诉讼费200余万元,充分体现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优势,极大地降低了民营企业解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为民营企业盘活及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此外,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5G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作用,也为诉前调解提速增效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见习记者 吕惠 通讯员 谢君源、成宇珑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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