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事关52条人命,为什么还敢谎报瞒报
8月21日凌晨,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因强降雨突发山洪。人民网 图8月21日凌晨,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因强降雨突发山洪,造成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部分人员死亡、失联。获悉相关情况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搜寻失联人员,妥善做好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国务院要派出工作组,全面开展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月30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在金阳县召开“8.21”山洪灾害重大人员失联调查处置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通报,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项目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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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发当日当地的通报却说,“工地共有人员85人。截至21日13时30分,成功搜救79人,其余6人正在搜救中。”前后两次通报,数据、表述的巨大差异一目了然,更触目惊心。
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防汛应急等部门对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但相关人员未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并在事后谎报死亡、失联人数,涉及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尤为近年来罕见,也让公众感到愤怒和痛心。4人遇难、48人失联,这是52条鲜活的生命啊,岂能“一瞒了之”?岂敢“一瞒了之”?
发布会通报,沿江高速JN1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必须追问的是,对于安全事故、灾害事故的瞒报谎报,公众一贯深恶痛绝,中央也反复强调、严令禁止,为何还有人选择铤而走险?
从近年的案例来看,凡是瞒报谎报的相关责任人,事后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一直在加强。但是,瞒报现象仍未彻底绝迹。此前有媒体报道,山西代县精诚矿业于2007年至2022年之间,至少瞒报17名矿工死亡;今年6月,辽宁阜新弘霖煤矿发生事故,造成7死7伤,事故发生后,矿方蓄意瞒报。
安全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较多,会被追责;瞒报谎报伤亡人数被发现,也会被追责。但一些人“两害相权取其轻”,经过掂量之后仍然选择了瞒报谎报,显然是因为他们仍抱有强烈的侥幸心理。
四川金阳洪灾事故显示,瞒报谎报者是涉及项目部及劳务公司一整个链条上的5人,这说明,出于侥幸心理和利益考量,相关责任人很容易达成瞒报“同盟”,使真实信息更难被披露。另外,从21日灾情发生至今,至少过了九天时间,“4人遇难、48人失联”的消息才最终公布,更说明瞒报者的处心积虑、有恃无恐。
实事求是、全面彻查,对有关负责人依法严肃处理,是必须的。但与此同时,还要举一反三,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对症下药,制定更有效的治理和预防事故瞒报措施,必须让相关责任人充分意识到,瞒报的后果“很严重”,必须要有更实实在在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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