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
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的材料有:
1.单位转移:转移关系申请报告。
2.参保人员关系转移:单位介绍信。
【资料图】
3.失业人员转移:失业保险金申领卡、户口本、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名称、账号证明。
4.转出:跨省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省内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省内其他统筹地区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予以转迁。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有以下几条: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三、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几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失业保险的领取的月数是根据你缴费的年限确定的,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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