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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成被告,钱房也两空!泰安一房涉两案,均在执行中

本报记者

近日,壹粉柳女士在齐鲁壹点情报站留言,因为自己买的房子,卷入一件错综复杂的案件中。该房子涉嫌一房两卖,卖主褚某在法院判决后竟意外去世,其妻无力偿还柳女士95万元的债务。如今,卖主褚某的外甥蔡某拿着房产证起诉了柳女士夫妻,柳女士不但钱没要回来,自己还被迫搬出家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全款买的房


(资料图)

成了别人的

7月 27日,柳女士老两口找到了齐鲁晚报泰安融媒记者,向记者描述了来龙去脉。据柳女士描述,柳女士夫妻都是肥城人,2011年为给孩子购置婚房,以41万的价格全款购买了褚某时代佳苑一套房子。因购买的房产为回迁房,房产证当时没有办理下来,双方就只是简简单单的拟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并分两次将41万房款打到褚某继子关某账户。柳女士一家随即装修入住该房屋,并多次催促褚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义务未果。

时间来到2019年初,褚某将房产证办理了下来。柳女士说,她得知后要求过户,褚某以房价上涨为理由,要求柳女士老两口补足差价后才办理过户,双方一直就补差价问题产生矛盾,僵持不下。几个月之后,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了差价金额,准备过户时,褚某却告知柳女士夫妻,他已将时代佳苑的房子以65万的价格卖给了自己外甥蔡某,房子也已过户到了蔡某的名下。

原来,褚某于2019年6月5日将该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一房两卖转让给了自己的外甥蔡某,并于第二天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褚某随即表示,希望将柳女士夫妻的41万退还,另外再补偿给老两口12万了解此事。

“都已经同意补差价了,哪有他这样办事的,太欺负人了。”柳女士说,她当时拒绝了褚某提出的53万赔偿,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了褚某。

判决下来了

被告竟意外去世

柳女士表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定,褚某此类行为属于一房两卖,判令褚某退还柳女士房款,并赔偿房款30%的违约金。“当时购房协议上写的违约金是房款的30%,但是那时候房价都翻了两番了。”柳女士说,当时一审法院认定违约金足以弥补柳女士损失,并对柳女士要求对房屋增值部分、装修部分进行鉴定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柳女士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遂上诉到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民事裁定书》显示,市中院认为原审判决程序违法、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泰山区人民法院重审。不料,市中院裁定结果下来不久,褚某竟意外去世。

褚某去世后,其亲生儿女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泰山区人民法院二审判令褚某的再婚妻子及其继子关某承担95万元的赔偿款。柳女士夫妻告诉记者,从再审判决结果下来后,一分钱的赔偿款也没有收到。“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就在今年5、6月份的时候,要求执行局强制执行拘留他(关某)。”周女士说,关某迫于执行局的压力,写了还款计划,承诺在今年7月底之前打给她5到10万,在2025年之前付清所有赔偿款。

原告成被告

钱房均两空

2023年,褚某的外甥蔡某拿着手里的房产证起诉了柳女士,泰山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判令柳女士一家尽快搬离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子。“我现在是钱也没了,房子也没了,钱房两空。”柳女士说。

就此说法,记者联系到了蔡某的母亲褚女士(褚某的妹妹),她表示,当时并不清楚褚某已将时代佳苑的房子卖给了柳女士夫妻,并怀疑41万的购房款一直在关某手里,褚某根本没有拿到钱。褚女士越说情绪越激动,在记者想继续了解事情经过时,电话另一头突然出现了激烈的争吵声,褚女士旁边的人接过了电话,对着记者大吼:“你没有权利来问我任何事情,想了解自己去跟法院了解,我们跟你说不着。”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7月28日,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称,此事涉及到两个案件,分别是柳女士夫妻起诉褚某一房两卖,判令褚某赔偿柳女士95万元。另外是蔡某起诉柳女士夫妻让其搬离时代佳苑房子,两个案件目前都在执行过程中。在柳女士夫妻为原告的案件中,柳女士夫妻自愿作废与褚某当时签订的购房协议,选择了95万元的赔偿款。在柳女士夫妻为被告的案件中,目前正在执行,柳女士夫妻也同意执行,已经搬离。

7月31日下午,柳女士告诉记者,关某并没有按照还款计划打给她钱,“今天下午的时候才给我打了1万多块钱,根本没有按照还款计划来。”

柳女士说,她们一家已经从时代佳苑的房子搬出,住到了出租屋里,“这事我正在跟家人商量,犹豫要不要继续上诉。”柳女士说,这几年的官司几乎掏空了她老两口的积蓄,不知道能不能承担得住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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