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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智能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聚焦智能配用电产品、新能源产品和系统


【资料图】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8月14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回复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问题主要有,是否存在通过应收账款减值计提调节业绩的情形,12月份确认大量履约进度的真实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配用电产品、新能源产品和系统的研发、设计、组装、销售和服务,以及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

关于是否存在通过应收账款减值计提调节业绩的情形。公司表示,公司业务包含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尽管公司对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客户采用相同的信用期管理,但是相关客户受到项目审批验收进度、资金压力等影响,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相关抵押土地市场价值较高,抵押权的实现不存在障碍,发行人综合考虑建业集团下属公司客户经营情况、回款情况、房地产行业监管政策以及抵押土地价格可以覆盖公司债权等原因,在出具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时未对建业集团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行业同行处理方式。

关于12月份确认大量履约进度的真实性。公司表示,公司的合同预计总量来源于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确定的价款,对于合同约定了总工作量的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是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最终由客户确定的,除非出现重大事项,或者施工过程中出现合同未进行约定事项的情形外,施工合同一经确定,工程内容及工程价款不再变化。因此合同预计总工作量是客观合理的,通常情况下不在变更,公司不存在通过调整合同预计总工作量调节履约进度的情形。

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表示,发行人采取以子公司许昌能源全部股权出资参股国电投许昌35%股权具有商业合理性,能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并实现优势资源的有效互补,实现共赢,更快推进示范区增量配电网项目的落地。

发行人并非通过转让子公司股权将子公司项目全部转出后,再承包其中部分订单,而是在子公司许昌能源股权还未转出时,已经于 2021 年和许昌能源签订了相关工程合同,开展部分前期工程的建设工作,随着 2022 年许昌能源股权转让,该部分工程和合同得到股权受让方国电投许昌的认可,在后续继续执行,具备合理性。

关于其他问题,公司也一一进行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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