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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称受灾放弃百万亩海域 未违规采捕

导读 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獐子岛”)10月17日、18日连续回复深交所两份关注函,对在禁渔期内违规采捕海参的...

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獐子岛”)10月17日、18日连续回复深交所两份关注函,对在禁渔期内违规采捕海参的质疑予以否认。

对于今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将业绩下滑归因于受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影响,底播虾夷扇贝可收获资源总量减少,獐子岛解释称,灾后对107.16万亩亩产较低、已无采捕价值的海域放弃采捕,可收获面积及资源量较受灾前大幅减少,且短期内难以恢复。


(资料图)

扇贝受灾死亡严重

根据10月14日的业绩预告,獐子岛今年前三季度预计亏损3100万至3600万元,而去年同期盈利达到2338万元。对于业绩下滑,獐子岛将原因归结为,受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影响,2016年、2017年底播的虾夷扇贝可收获资源总量减少,产销量同比下降约20%等。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獐子岛就上述业绩下滑原因作出说明。

獐子岛回复称,2018年1月至2月份,獐子岛在盘点2017年度区域底播虾夷扇贝的年末存量时,发现部分养殖海域虾夷扇贝死亡严重,亩产过低。而2019年前三季度,獐子岛底播虾夷扇贝收获面积15.5万亩,产量3869.2吨,分别较2018年同期减少17%和15%,较受灾前的2017年同期减少70%和73%。獐子岛决定对107.16万亩亩产较低、已没有采捕价值的海域放弃采捕,对24.3万亩亩产较低海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因此,2018年及以后年度的可收获面积及资源量较受灾前大幅减少,且短期内难以恢复,造成了獐子岛海洋牧场相应资产折旧摊销、海域使用金等固定成本无法摊薄,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整体净利润水平同比下降较大。

称海参采捕不受禁渔期限制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獐子岛自8月15日开始采捕海参,实际采捕量在5万斤以上。但根据相关条例,黄海区内刺参的禁渔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就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岛说明,是否违反禁渔规定,是否存在对海参资源进行破坏性采捕、严重透支公司海参业务未来利润的情形。

在回复中,獐子岛引述《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增养殖功能区从事特种海产品养殖的单位和个人,采捕人工底播的特种海产品,不受条例第七条渔期规定的限制,由此认为自身采捕作业符合规定。

獐子岛还称,獐子岛活鲜销售的海参采捕可常年进行,用于加工销售的海参采捕主要是冬季大雪节气前后实施。海参繁殖期约在 5月至7 月,产卵后即潜入岩间进入夏眠状态。为保证海参资源的可持续,活鲜海参采捕控制在严格的适捕规格和时间下进行,不存在报道中“涸泽而渔、透支收益”的情形。

否认透支利润

此外,獐子岛认为自身不存在报道提到的低价出售、透支公司利润的情况。獐子岛称,公司每年都会根据海参生产区域的苗种投入情况、海参生产状况、存量估计情况等,对各个不同区域的海参采捕采取管理。目前海参采捕均为人工潜水作业方式,采捕时会避开海参产卵期,并未破坏性采捕海参资源。

同时,獐子岛披露,近几年其海参产量稳定增长,2019年1-9月份已产出417吨,占2019年海参计划产量的66.7%。截至目前所采捕的海参均是2019年计划收获的一部分,均以市场价销售,不存在严重透支海参业务未来利润的情形。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李严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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