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Ⅰ.劳动期间等于流通期间Ⅱ.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Ⅲ.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Ⅳ.结论Ⅴ.价格变动的影响 在这一章和后面的第十六章,我们要考察周转时间对资本价值增殖的影响。 假定有一个商品资本,比如说是一个9周劳动期间的产品。我们暂且不谈由固定资本的平均损耗追加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和在生产过程中追加到产品中去的剩余价值,这样,这个产品的价值就等于生产这个产品时预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也就是等于工资和生产这个产品时消费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假定这个价值=900镑,这样,每周的支出是100镑。在这里,周期的生产时间同劳动期间一致,因此也是9周。不管我们假定的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产品的劳动期间,还是一个可分离的产品的连续的劳动期间,只要一次运到市场上去的可分离的产品的量要花费9周劳动,情况都一样。再假定流通时间持续3周。那末,整个周转期间就要持续12周。在9周完了以后,预付生产资本转化成商品资本了,但是它还有3周留在流通期间内。因此,新的生产期间要到第13周开始时才开始。生产要停顿3周,或者说,要停顿整个周转期间的1/4。不管我们假定这3周期间是出售产品平均所需的时间,还是假定这段时间要由市场的远近或由所出售的商品的支付期限来决定,情况也都是一样。每3个月中,生产要停顿3周,也就是说,一年中要停顿4×3=12周=3个月=年周转期间的1/4。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一周一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只有两种办法可行。 或者是缩小生产的规模,使900镑足以在第一个周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内使劳动继续进行。这样,在第一个周转期间结束以前,第二个劳动期间,从而第二个周转期间,在第10周就开始了,因为周转期间是12周,而劳动期间是9周。把900镑分配在12周,每周是75镑。第一,很清楚,一个这样缩小的企业规模,以固定资本规模的变化,总之以企业设备的缩小为前提。第二,这种缩小究竟有没有可能,也还成问题,因为按照不同企业中生产的发展,投资有一个标准最低限额,达不到这个限额,一个企业就没有竞争能力。这个标准最低限额本身,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增长,因此不是固定的。但是,在每一次的标准最低限额和不断扩大的标准最高限额之间,有许多中间阶段,形成一个允许有极不相同的投资程度的中位。因此,在这个中位界限以内,也会发生缩小的现象,缩小的界限就是每一次的标准最低限额本身。——在生产遇到障碍,市场商品充斥,原料涨价等情况下,可以在固定资本已有一定基础的时候,通过限制劳动时间的办法,比如说只劳动半天,来限制流动资本的正常支出;同样,在繁荣时期,又可以在固定资本已有一定基础的时候,一方面通过延长劳动时间,一方面通过提高劳动强度,使流动资本异常扩大。对事先已经预计到这些变动的企业来说,可以一方面采用上面的方法,一方面同时使用大批工人,并且和动用后备固定资本例如铁路的后备机车等等结合起来。但是,我们在这里是以正常的条件为前提的,这种异常的变动就不予考察了。 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在这里,同一个流动资本的支出必须分配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是分配在9周,而是分配在12周。因此,在每一段既定的时间里,都有一个已经减少了的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由100减少到75,即减少1/4。在9周的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减少的总额=9×25=225镑,即900镑的1/4。但是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仍然是3/12=1/4。由此得出结论:如果要使生产在已经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资本的流通时间内不致中断,如果要使生产同时地、一周一周连续地进行,而这样做又没有特别的流动资本可用,那就只有缩小生产规模,减少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才能办到。这样为了使生产在流通时间内继续进行而游离出来的流动资本部分和全部预付流动资本之比,等于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前面已经指出,这里说的只适用于这一类生产部门,在这些部门,劳动过程一周一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因而不象农业那样,要在不同劳动期间投入不同的资本额。 反过来说,如果企业的性质排除了缩小生产规模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减少每周要预付的流动资本的可能性,那末,只有追加流动资本才能使生产连续进行。在上例是追加300镑。在12周的周转期间内,要相继预付1200镑,300镑是其中的四分之一,就象3周是12周的四分之一一样。在9周的劳动期间结束以后,资本价值900镑就由生产资本形式转化为商品资本形式了。这个资本价值的劳动期间已经结束,但是下一个劳动期间不能用同一个资本来更新。当这个资本在这3周停留在流通领域,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时,它所处的情况,从生产过程来看,就好象它根本不存在一样。在这里,我们把一切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因此假定资本家只用他个人的资本来经营。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在完成了它的生产过程以后,要在流通过程停留3周,但这时有追加的投资300镑在执行职能,因此生产的连续进行不会中断。 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下述各点: 第一,最初预付的资本900镑的劳动期间,9周以后就结束了,这个资本不再经过3周是不会流回的,即在第13周开始的时候才流回。但是,一个新的劳动期间会用追加的资本300镑立刻重新开始。正因为这样,生产过程才能连续进行。 第二,原有资本900镑的职能和第一个9周劳动期间结束后新追加的资本300镑(它在第一个劳动期间结束后,就直接开始第二个劳动期间)的职能,在第一个周转期间内是截然分开的,或者至少能够这样分开,但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过程中就互相交叉起来。 让我们把问题说得具体些: 第一个周转期间12周。第一个劳动期间9周,其中预付资本的周转,在第13周开始时完成。最后3周有追加资本300镑执行职能,并且开始第二个9周的劳动期间。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13周开始的时候,已经有900镑流回,并且能够开始一个新的周转。但是第二个劳动期间,由于追加300镑,在第10周就已经开始了;在第13周开始的时候,劳动期间由于这300镑而完成了三分之一,300镑已经由生产资本转化为产品。因为只要再有6周就结束第二个劳动期间,所以流回的900镑资本只有三分之二,即只有600镑,能够加入第二个劳动期间的生产过程。这样,原来的900镑就有300镑游离出来,和第一个劳动期间的追加资本300镑起相同的作用。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第6周末,第二个劳动期间结束了。投在其中的资本900镑在3周以后流回,也就是在第二个12周的周转期间的第9周末流回。在3周流通时间内,有游离资本300镑加入。资本900镑的第三个劳动期间,就是用这300镑,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第7周,或一年的第19周开始的。 第三个周转期间。在第二个周转期间的第9周末,有900镑重新流回。但是第三个劳动期间已经在前一个周转期间的第7周开始了,并且已经通过了6周。这样,它只要再持续3周。因此,在流回的900镑中,只有300镑加入生产过程。第四个劳动期间填满这个周转期间的其余9周。这样,在一年的第37周,就同时开始了第四个周转期间和第五个劳动期间。 为了便于计算,我们假定:劳动期间为5周,流通期间为5周,因而周转期间为10周;一年按50周计算,每周的资本支出是100镑。这样,劳动期间需要有流动资本500镑,流通时间也需要追加资本500镑。劳动期间和周转时间如下:
(资料图片)
劳动期间
周
商品(镑)
回流时间
1
2
3
4
5
1—5
6—10
11—15
16—20
21—25
500
500
500
500
500
第10周末
第15周末
第20周末
第25周末
第30周末
依此类推
如果流通时间=0,因而周转期间等于劳动期间,那末一年内周转的次数就等于劳动期间的次数。在劳动期间为5周时,一年周转次数=50/5=10,周转资本的价值=500×10=5000。表中假定流通时间为5周,因此每年也生产价值5000镑的商品,但其中的1/10=500镑总是处在商品资本的状态,要经过5周才能流回。这样,到年终,第十个劳动期间(即第46—50劳动周)的产品,只完成它的周转时间的一半,因为它的流通时间要算在下一年的最初5周。 让我们再举第三个例子: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时间为3周,劳动过程中每周预付100镑。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在第6周末,有600镑商品资本,它在第9周末流回。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在第7—9周,预付了300镑追加资本。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其中300镑,在第10—12周预付。因此,在第12周末,有现金300镑;有商品资本600镑,它在第15周末流回。 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3—18周。在第13—15周,预付了上述的300镑,然后流回600镑,其中300镑是在第16—18周预付的。在第18周末,有现金300镑;有商品资本600镑,它在第21周末流回(有关这个情况的更详细的叙述,见本章后面第Ⅱ节)。 因此,9个劳动期间(=54周)生产了商品600×9=5400镑。在第九个劳动期间结束时,资本家有现金300镑,商品600镑,但这些商品还没有完成它们的流通时间。 比较一下这三个例子,我们就发觉,第一,只有在第二例中,500镑资本Ⅰ和500镑追加资本Ⅱ会依次交替,因此这两个资本部分的运动总是分别进行的。但这只是因为我们在这里作了非常例外的假定,即假定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形成周转期间的相等的两半。在其他一切情况下,不管周转期间的这两个部分如何不相同,这两个资本的运动,正象在第一例和第三例中那样,从第二个周转期间起就互相交叉。追加资本Ⅱ与资本Ⅰ的一部分结合起来,成为第二个周转期间内执行职能的资本,而资本Ⅰ的余额游离出来,执行资本Ⅱ原来的职能。在商品资本流通时间内发生作用的资本,在这里不是原来为这个目的而预付的资本Ⅱ,但它具有和后者相同的价值,并且在全部预付资本中形成相同的部分。 第二,已经在劳动期间执行职能的资本,在流通时间闲置下来。在第二例中,资本在5周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在5周流通时间内闲置下来。因此,资本Ⅰ在一年内全部闲置的时间是半年。于是有追加资本Ⅱ在这个时间内出现。拿当前的例子来说,资本Ⅱ也会闲置半年。但是,必需用来保持流通时间内生产的连续性的追加资本,不是由一年内流通时间的总量或总数决定的,而只是由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决定的。(当然,这里假定全部周转是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在第二例中,所需的追加资本是500镑,不是2500镑。简单地说,这是由于以下事实:追加资本和原来预付的资本一样加入周转,因此,也完全和后者一样由它的周转次数来补偿它的数量。 第三,如果生产时间比劳动时间长,也不会改变这里考察的情况。当然,总周转期间会因此延长,但是劳动过程不会因为周转的这种延长,需要有追加资本。追加资本只有这样一个目的,就是把劳动过程中因流通时间而引起的空隙填补起来;因此,追加资本应当保证生产不受流通时间引起的干扰的影响。那些由特殊的生产条件引起的干扰,则用别的方法去排除,用不着在这里考察。但是有些企业,只是断断续续地、靠订货来进行生产,因此,在各个劳动期间之间可能发生中断。在这种情况下,追加资本的必要性也就相应地消失了。另一方面,就大多数季节劳动的情况来看,回流时间又有一定的界限。同一个劳动不能用同一个资本在下一年进行更新,如果这个资本的流通时间在这个期间还没有结束的话。但是流通时间也能比从一个生产期间到下一个生产期间的间隔期短些。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就会闲置,除非它另有用途。 第四,为一个劳动期间而预付的资本,例如第三例的600镑,一部分投在原料和辅助材料上,投在这个劳动期间的生产储备上,投在不变的流动资本上,一部分投在可变的流动资本上,投在劳动本身的报酬上。投在不变的流动资本上的那一部分,可以不按相同的时间以生产储备的形式存在;例如整个劳动期间用的原料可以不必都准备好;煤炭可以每两周购买一次。但是——因为这里还是把信用除外——这部分资本,不以生产储备的形式供人利用,就要以货币形式供人利用,以便需要时转化为生产储备。它丝毫不会影响这个为6周而预付的不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的大小。另一方面,——把应付意外支出的货币储备和用来排除干扰的真正准备金撇开不说,——工资要按较短的期间支付,通常是每周一次。因此,除非资本家强迫工人按较长时间预付他的劳动,否则支付工资所必需的资本就要以货币形式准备好。所以,资本流回时,一部分必须保持货币形式,以便支付劳动报酬,而另一部分可以转化为生产储备。 追加资本完全要象原有资本一样进行分配。但是这个资本和资本Ⅰ的区别(撇开信用关系不说)在于:它不参加资本Ⅰ的第一个劳动期间,但还在第一个劳动期间的整个期间内就必须预付,以便在自己的劳动期间内供人利用。在这个时间内,这个资本至少可以有一部分已经转化为不变的流动资本,为整个周转期间预付。这个资本究竟有多大一部分取得这个不变的流动资本形式,或者说,在这种转化成为必要以前,有多大一部分保持追加货币资本形式,则部分地取决于一定生产部门的特殊生产条件,部分地取决于当地的情况,部分地取决于原料等等价格的波动。在考察社会总资本时,这个追加资本会不断地有相当大的部分长期处于货币资本的状态。另一方面,至于资本Ⅱ中要预付在工资上的那部分,它总是按照各个较短劳动期间已经完成并支付报酬的程度,逐渐转化为劳动力。所以,资本Ⅱ的这一部分,要在整个劳动期间内处于货币资本的形式,直到它由于转化为劳动力而参加执行生产资本的职能的时候为止。 因此,为了把资本Ⅰ的流通时间转变为生产时间而必需的追加资本的加入,不仅会增加预付资本的量和总资本必须预付的时间,而且特别会增加作为货币储备存在,因而处于货币资本的状态并且具有可能的货币资本的形式的那一部分预付资本。 在资本由于流通时间而需要分割成两部分,即第一个劳动期间所需的资本和流通时间所需的补充资本,而这种分割不是由于投资的增加,而是由于生产规模的缩小所造成的场合,不论在以生产储备形式预付方面,还是在以货币储备形式预付方面,都同样会发生上段所说的情况。和生产规模相比,束缚在货币形式的资本,在这种场合就增加得更多。 总的说来,资本这样分为原有生产资本和追加资本,其结果就是:各个劳动期间有不间断的连续性,预付资本的一个等量部分作为生产资本不断地执行职能。 让我们再看第二个例子。不断处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是500镑。因为劳动期间=5周,所以全年按50周计算,就有10个劳动期间。因此,撇开剩余价值不说,产品是10×500=5000镑。从生产过程内直接地、不间断地发生作用的资本——一个500镑的资本价值——的观点来看,流通时间好象完全消失了。周转期间和劳动期间互相一致了;流通时间则=0。 相反地,如果500镑资本照例会因5周的流通时间而中断它的生产活动,以致要在包括10周的整个周转期间结束以后,才重新具有生产能力,那末,在一年的50周内,我们就只有5个10周的周转;其中有5个5周的生产期间,也就是说有25个生产周,总产品等于5×500=2500镑;有5个5周的流通时间,也就是说总流通时间也是25周。在这里,如果我们说:500镑资本一年周转5次,那末,显而易见,这500镑资本在每个周转期间的一半期间内,完全不是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它总共只有半年在执行职能,而另外半年根本不执行职能。 拿我们的例子来说,500镑补充资本会在这5个流通时间内加入,因而这个2500镑的周转就增长为一个5000镑的周转。但是现在预付的资本不是500镑,而是1000镑。5000除以1000等于5。因此,周转次数不是10,而是5。实际上,也正是这样计算的。但是,当说到1000镑资本一年周转5次时,在资本家的空虚的头脑中,流通时间就从记忆中消失了,于是形成一种混乱的观念,好象这个资本在依次进行的5次周转中,不断地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但是,我们说这1000镑资本周转5次时,其中就包括着流通时间和生产时间。事实上,如果1000镑真的继续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按照我们的假定,产品就应该是10000镑,而不是5000镑。但是要使1000镑继续处在生产过程中,也就必须预付2000镑。对于周转这个机构根本一窍不通的经济学家,总是忽视这一要点:生产要不间断地进行,产业资本就始终只能有一部分实际上加入生产过程。当一部分处在生产期间的时候,另一部分必须总是处在流通期间。换句话说,资本的一部分,只有在另一部分脱离真正的生产而处于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形式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忽视这一点,也就完全忽视了货币资本的意义和作用。 我们现在应该研究,在周转期间的两部分即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时,或者,在劳动期间大于或小于流通期间时,在周转上会产生什么样的差别;其次,应该研究,这对资本束缚在货币资本形式上会发生什么影响。 我们假定,在一切场合,每周的预付资本是100镑,周转期间是9周,因此,为每个周转期间预付的资本=900镑。
Ⅰ.劳动期间等于流通期间
这种情况虽然实际上只是偶然的例外,但是必须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因为在这里关系表现得最简单、最明了。 两个资本(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Ⅰ,和在资本Ⅰ的流通期间执行职能的追加资本Ⅱ)在它们的运动中会互相交替,而不会互相交叉。因此,除了第一个期间以外,这两个资本各自只为自己的周转期间而预付。假定周转期间和以下各例一样,都是9周,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就各为4+(1/2)周。于是我们得出如下的年表:
第Ⅰ表
资本Ⅰ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10—18
Ⅲ.19—27
Ⅳ.28—36
Ⅴ.37—45
Ⅵ.46—(54)
1—4+(1/2)
10—13+(1/2)
19—22+(1/2)
28—31+(1/2)
37—40+(1/2)
46—49+(1/2)
450
450
450
450
450
450
4+(1/2)—9
13+(1/2)—18
22+(1/2)—27
31+(1/2)—36
40+(1/2)—45
49+(1/2)—(54)[注:属于第二周转年度的各周,都放在括号里面]
资本Ⅱ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4+(1/2)—13+(1/2)
Ⅱ.13+(1/2)—22+(1/2)
Ⅲ.22+(1/2)—31+(1/2)
Ⅳ.31+(1/2)—40+(1/2)
Ⅴ.40+(1/2)—49+(1/2)
Ⅵ.49+(1/2)—(58+(1/2))
4+(1/2)—9
13+(1/2)—18
22+(1/2)—27
31+(1/2)—36
40+(1/2)—45
49+(1/2)—(54)
450
450
450
450
450
450
10—13+(1/2)
19—22+(1/2)
28—31+(1/2)
37—40+(1/2)
46—49+(1/2)
55—58+(1/2)
在这里,我们假定一年为51周。在51周内,资本Ⅰ通过了六个完整的劳动期间,生产商品6×450=2700镑。资本Ⅱ在五个完整的劳动期间内,生产商品5×450=2250镑。此外,资本Ⅱ又在一年最后的1+(1/2)周(第50周中间到第51周末)生产商品150镑。——51周的总产品为5100镑。就剩余价值的直接生产来说,因为只有在劳动期间生产剩余价值,所以总资本900镑好象已经周转5+(2/3)次(5+(2/3)×900=5100镑)。但是,既然我们考察实际的周转,那末,资本Ⅰ是周转了5+(2/3)次,因为在第51周末,它还要有3周才能完成第六个周转期间;5+(2/3)×450=2550镑。而资本Ⅱ只周转了5+(1/6)次,因为它才完成了第六个周转期间的1+(1/2)周,也就是还有7+(1/2)周要列入第二年;5+(1/6)×450=2325镑。所以,实际的周转总额=4875镑。 让我们把资本Ⅰ和资本Ⅱ作为两个互相完全独立的资本来考察。它们在自己的运动中是完全独立的;这两个运动互相补充,只是因为它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直接互相交替。它们可以看作两个完全独立的、属于不同资本家的资本。 资本Ⅰ已经通过五个完整的周转期间和第六个周转期间的三分之二。到年终时,它处于商品资本的形式。商品资本的正常的实现还需要3周。在这个时间内,它不能进入生产过程。它执行着商品资本的职能:它流通着。它只通过了最后一个周转期间的2/3。这个情况可以表达如下:它只周转了一次的2/3,它的总价值只有2/3通过了一个完整的周转。我们说450镑在9周内周转一次,也就是说300镑在6周内周转一次。但是,这种表达方式忽略了周转时间的两个特别不同的组成部分的有机关系。说预付资本450镑已经周转5+(2/3)次,这种表达方式的精确意思只在于:资本已经通过了五次完整的周转,但第六个周转只通过了2/3。另一方面,周转资本=预付资本的5+(2/3)倍,用上例来说,就是=5+(2/3)×450镑=2550镑;这种说法的正确就在于:如果这450镑资本没有另一个450镑资本来补充,那末,它实际上必须有一部分处在生产过程中,而另一部分处在流通过程中。如果周转时间要用周转资本的量来表达,那它就总是只能用一个现有价值的量(实际上就是用一个成品的量)来表达。不是全部预付资本处于能够重新开始生产过程的状态,这一情况表明:其中只有一部分处于能够从事生产的状态,或者说,为了要处于连续生产的状态,资本必须按照生产期间和流通期间的相互比例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不断处于生产期间,另一部分则不断处于流通期间。在这里起作用的是同一个规律:不断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的量由流通时间和周转时间之比决定。 在我们假定为年终的第51周末,资本Ⅱ有150镑预付在未完成产品的生产上。另一部分则处于流动的不变资本——原料等等——的形式,也就是说,处于能够作为生产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形式。还有第三部分是处于货币形式,这部分至少足以支付这个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3周)的工资,不过这种工资要到每周周末才支付。这部分资本,在新的一年开始时,也就是在一个新的周转周期开始时,虽然不是处于生产资本的形式,而是处于货币资本的形式,不能参加生产过程,但是在新的周转开始时,仍然有流动的可变资本,即活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这种现象是由于:劳动力虽然在劳动期间(比如说每周)开始时购买并被消耗掉,但是它的报酬要到周末才支付。在这里,货币起支付手段的作用。因此,一方面,它作为货币仍然留在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劳动力,货币要转化成的商品,已经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作用。因此,同一个资本价值在这里是双重出现的。 如果我们仅仅考察劳动期间,那末 资本Ⅰ生产6×450=2700镑 资本Ⅱ生产5+(1/3)×450=2400镑 ──────────────── 合计5+(2/3)×900=5100镑 因此,全部预付资本900镑,在一年内就有5+(2/3)次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至于是450镑不断地处在生产过程,另外450镑不断地处在流通过程这样互相交替,还是900镑先有4+(1/2)周在生产过程,再有4+(1/2)周在流通过程执行职能,这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来说是没有关系的。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考察周转期间,那末, 资本Ⅰ的周转额是5+(2/3)×450=2550镑 资本Ⅱ的周转额是5+(1/6)×450=2325镑 ──────────────────── 因此,总资本的周转额是5+(5/12)×900=4875镑因为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资本Ⅰ和资本Ⅱ的周转额之和除以资本Ⅰ和资本Ⅱ之和。 应该指出,资本Ⅰ和资本Ⅱ,即使它们彼此是独立的,也只是预付在同一个生产领域的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因此,如果这个生产领域内的社会资本只是由Ⅰ和Ⅱ构成,那末,对同一个私人资本的两个组成部分Ⅰ和Ⅱ适用的计算,也同样适用于这个领域的社会资本的周转。进一步说,社会总资本投在任何一个特别生产领域内的每一部分,也可以这样计算。不过归根结底,社会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不同生产领域内的周转资本额除以这些生产领域内的预付资本额。 其次应该指出,正象同一个私人企业的资本Ⅰ和资本Ⅱ,严格地说在这里有不同的周转年度(因为资本Ⅱ的周转周期比资本Ⅰ的周转周期晚开始4+(1/2)周,因而资本Ⅰ的周转年度比资本Ⅱ的周转年度早完成4+(1/2)周)一样,同一个生产领域内的各个不同的私人资本,也是在完全不同的时间开始它们的营业,从而也在一年的不同时间完成它们的年周转。但是我们以上对资本Ⅰ和Ⅱ所使用的平均计算法,在这里也足以把社会资本的不同的独立部分的周转年度,还原成一个相同的周转年度。
Ⅱ.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
资本Ⅰ和资本Ⅱ的劳动期间和周转期间会互相交叉,而不会互相交替。同时这里还发生资本游离。这种情况是以上考察的场合所没有的。 但是和以前一样,无论如何下述情况不变:1.全部预付资本的劳动期间的数目,等于预付资本两个部分的年产品的价值之和除以全部预付资本。2.总资本的周转次数,等于两个周转额之和除以两个预付资本之和。在这里,我们也必须这样考察这两部分资本,就好象它们是在完成彼此完全独立的周转运动。 我们再假定每周要在劳动过程内预付100镑。劳动期间持续6周,每个劳动期间都需要预付600镑(资本Ⅰ)。流通期间3周;因此,周转期间和以前一样,是9周。在资本Ⅰ的3周流通期间内,资本Ⅱ300镑加入。如果我们把二者看作是彼此独立的资本,那末,年周转的图表如下:
第Ⅱ表
资本Ⅰ600镑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10—18
Ⅲ.19—27
Ⅳ.28—36
Ⅴ.37—45
Ⅵ.46—(54)
1—6
10—15
19—24
28—33
37—42
46—51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7—9
16—18
25—27
34—36
43—45
(52—54)
追加资本Ⅱ300镑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预付量(镑)
流通期间(周)
Ⅰ.7—15
Ⅱ.16—24
Ⅲ.25—33
Ⅳ.34—42
Ⅴ.43—51
7—9
16—18
25—27
34—36
43—45
300
300
300
300
300
10—15
19—24
28—33
37—42
46—51
生产过程全年不间断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两个资本,Ⅰ和Ⅱ,完全分开。但是,为了要表明它们是分离的,就得把它们之间的现实的交叉和交错的现象划分开来,因此也要变更周转次数。按照上表, 资本的周转额是 5+(2/3)×600=3400镑 资本的周转额是 5 ×300=1500镑 ───────────────────因此,总资本的周转额是5+(4/9)×900=4900镑。但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将会看到,现实的生产期间和流通期间,同上表中的各个期间不是绝对一致的。上表主要是为了表明,这两个资本,Ⅰ和Ⅱ,是彼此独立的。 事实上,资本Ⅱ没有任何特别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可以同资本Ⅰ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分离开来。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为3周。既然资本Ⅱ只有300镑,它就只能填补一个劳动期间的一部分。情况就是这样。在第6周末,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进入流通,并且在第9周末以货币形式流回。而资本Ⅱ在第7周开始时发生作用,满足下一个劳动期间第7—9周的需要。但是按照我们的假定,在第9周末,劳动期间只通过了一半。因此,在第10周开始时,刚刚流回的资本Ⅰ600镑重新发生作用,以其中的300镑填补第10—12周所必需的预付。第二个劳动期间就此结束。有一个600镑的产品价值处在流通中,它在第15周末流回;同时又有300镑原有资本Ⅱ的资本额游离出来,可以在下一个劳动期间的前一半即在第13—15周执行职能。在此以后,又有600镑流回;其中300镑就足够用到这个劳动期间结束,另外3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因此,情况如下:第一个周转期间:第1—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6周。资本Ⅰ6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7—9周。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第二个周转期间:第7—15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7—12周。 前一半:第7—9周。资本Ⅱ300镑执行职能。第9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资本Ⅰ)。 后一半:第10—12周。资本Ⅰ有300镑执行职能。资本Ⅰ的另外300镑游离出来。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3—15周。 第15周末,有600镑(半数由资本Ⅰ,半数由资本Ⅱ构成)以货币形式流回。第三个周转期间:第13—21周。 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3—18周。 前一半:第13—15周。游离出来的300镑开始执行职能。第15周末,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后一半:第16—18周。流回的600镑中,有300镑执行职能,另外300镑再游离出来。 第三个流通期间:第19—21周。 在第21周末,又有6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在这600镑中,资本Ⅰ和资本Ⅱ现在是不可区分地融合在一起了。 按照这个方式,到第51周末,一个600镑的资本已通过八个完整的周转期间(Ⅰ:第1—9周;Ⅱ:第7—15周;Ⅲ:第13—21周;Ⅳ:第19—27周;Ⅴ:第25—33周;Ⅵ:第31—39周;Ⅶ:第37—45周;Ⅷ:第43—51周)。但是因为第49—51周恰好是在第八个流通期间,所以在这段时间,必须有300镑游离资本加入,以维持生产的进行。因此,在年终时,周转的情况如下:600镑已经完成了八个循环,周转额为4800镑。此外,最后3周(第49—51周)的产品,还只通过一个9周循环的三分之一,所以在周转额上只能作为它的资本额的三分之一即100镑计算。所以,当51周的年产品=5100镑时,周转资本仅仅是4800+100=4900镑,全部预付资本900镑周转5+(4/9)次,因此和第Ⅰ节所讲的情况相比就稍微多一些。 在当前这个例子中,我们假定劳动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2/3,流通时间等于周转期间的1/3,因此,劳动时间是流通时间的简单倍数。现在要问: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是否也会发生上面所说的那种资本的游离。 我们假定劳动期间=5周,流通时间=4周,每周的资本预付是100镑。第一个周转期间:第1—9周。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5周。资本Ⅰ=5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6—9周。第9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第二个周转期间:第6—14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6—10周。 前一段:第6—9周。资本Ⅱ=400镑执行职能。第9周末,资本Ⅰ=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后一段:第10周。在流回的500镑中,有100镑执行职能。其余4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1—14周。第14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到第14周末为止的一段期间(第11—14周),上述游离出来的400镑执行职能;于是从以后流回的500镑中,只需要100镑就可以满足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1—15周)的需要,以致还有400镑要游离出来用于第四个劳动期间。同样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每个劳动期间开始时,都有400镑出现,足够满足前4周的需要。第4周末,会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其中只有100镑为最后一周所必需,其余400镑则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我们再假定:劳动期间是7周,资本Ⅰ为700镑;流通期间是2周,资本Ⅱ为200镑。 在这种场合,第一个周转期间是第1—9周,其中第一个劳动期间是第1—7周,预付700镑,第一个流通期间是第8—9周。第9周末,7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8—16周,其中包含第二个劳动期间,第8—14周。其中第8周和第9周的需要,已经从资本Ⅱ得到满足。在第9周末,上述的700镑流回;其中500镑到这个劳动期间(第10—14周)结束时被用完。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第二个流通期间是第15—16周;第16周末,又有700镑流回。从此以后,相同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前两周的资本需要,从前一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200镑得到满足;第2周米又有700镑流回;但是劳动期间还只剩下5周,以致只能再消费500镑;因此,总有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由此可见,在假定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场合,无论如何,在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一个货币资本游离出来,它的量和那个为流通期间而预付的资本Ⅱ的量相同。就以我们举的三个例子来说,资本Ⅱ在第一例=300镑,在第二例=400镑,在第三例=200镑;与此相适应,在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资本,分别为300、400、200镑。
Ⅲ.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
我们首先再假定一个9周的周转期间;其中劳动期间为3周,可供支配的资本Ⅰ=300镑。流通期间为6周。这6周需要600镑追加资本,我们又把它分成两个资本,每个300镑,各填补一个劳动期间。这样,我们就有三个300镑的资本,其中总有300镑用于生产,有600镑处在流通中。
第Ⅲ表
资本Ⅰ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10—18
Ⅲ.19—27
Ⅳ.28—36
Ⅴ.37—45
Ⅵ.46—(54)
1—3
10—12
19—21
28—30
37—39
46—48
4—9
13—18
22—27
31—36
40—45
49—(54)
资本Ⅱ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4—12
Ⅱ.13—21
Ⅲ.22—30
Ⅳ.31—39
Ⅴ.40—48
Ⅵ.49—(57)
4—6
13—15
22—24
31—33
40—42
49—51
7—12
16—21
25—30
34—39
43—48
(52—57)
资本Ⅲ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7—15
Ⅱ.16—24
Ⅲ.25—33
Ⅳ.34—42
Ⅴ.43—51
7—9
16—18
25—27
34—36
43—45
10—15
19—24
28—33
37—42
46—51
这里的情形和第Ⅰ节所讲的情形十分相似,区别只在于现在不是两个资本而是三个资本互相交替。各个资本并不互相交叉或交错;每一个资本都可以分别予以考察,直到年终。如同第Ⅰ节所讲的那样,在一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同样没有资本游离。资本Ⅰ在第3周末全部预付出去;在第9周末全部流回,而在第10周开始时重新执行职能。资本Ⅱ和资本Ⅲ也是这样。有规则的、完全的交替排除着任何资本游离。 总周转的计算如下: 资本Ⅰ300镑×5+(2/3)=1700镑 资本Ⅱ300镑×5+(1/3)=1600镑 资本Ⅲ300镑×5=1500镑 ────────────── 总资本900镑×5+(1/3)=4800镑 现在再举一个例子,流通期间不是劳动期间的准确的倍数;例如,劳动期间为4周,流通期间为5周;相应的资本额:资本Ⅰ=400镑,资本Ⅱ=400镑,资本Ⅲ=100镑。我们只列举前三个周转。
第Ⅳ表
资本Ⅰ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1—9
Ⅱ.9—17
Ⅲ.17—25
1—4
9、10—12
17、18—20
5—9
13—17
21—25
资本Ⅱ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5—13
Ⅱ.13—21
Ⅲ.21—29
5—8
13、14—16
21、22—24
9—13
17—21
25—29
资本Ⅲ
周转期间(周)
劳动期间(周)
流通期间(周)
Ⅰ.9—17
Ⅱ.17—25
Ⅲ.25—33
9
17
25
10—17
18—25
26—33
在这里,资本Ⅲ没有独立的劳动期间,因为它只够用一周,所以当它的劳动期间和资本Ⅰ的第一个劳动周互相一致时,就发生资本交错的现象。不过,正因为这样,在资本Ⅰ和资本Ⅱ的劳动期间结束时,都有一个与资本Ⅲ相等的量100镑游离出来。如果这个资本Ⅲ填补了资本Ⅰ第二个劳动期间的和以后各个劳动期间的最初一周,而且在这最初一周结束时,全部资本Ⅰ400镑又流回,那末资本Ⅰ的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就只有3周时间,与此相应的资本支出是300镑。这样游离出来的100镑,足够用于紧跟着的资本Ⅱ的劳动期间的第一周;在这一周末,全部资本Ⅱ400镑流回;但是,因为这个已经开始的劳动期间只能再吸收300镑,所以在这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又有100镑游离出来;依此类推。因此,只要流通期间不是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资本游离出来;并且这个游离资本正好和那个把流通期间超过劳动期间(或其倍数)的那段期间填补起来的资本部分相等。 在所研究的一切情况中,我们都假定,在这里考察的任何一个企业中,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全年不变。如果我们要确定流通时间对周转和预付资本量的影响,这个假定是必要的。实际上这个假定并不是无条件适用的,而且往往是完全不适用的,不过这对问题不会有什么影响。 在整个这一节里,我们只考察流动资本的周转,没有考察固定资本的周转。理由很简单,因为这里涉及的问题同固定资本无关。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动资料等等,只要它们的使用时间比流动资本的周转期间长,只要它们在不断反复的劳动过程中继续发生作用的时间比流动资本的周转期间长,因而等于流动资本周转期间的n倍,那末,就只形成固定资本。不管这个由流动资本周转期间n倍形成的总时间长短如何,为这个时间而预付在固定资本上的这部分生产资本,都不会在这同一时间内重新预付。它继续以它的旧的使用形式执行职能。区别只是在于:按照流动资本每个周转期间的单个劳动期间的不同长短,固定资本把它的原价值的一个或大或小的部分转移到这个劳动期间的产品中去;按照每一个周转期间内流通时间持续的长短,固定资本转移到产品中的那部分价值就或快或慢地以货币形式流回。我们在这一节论述的对象即生产资本流动部分的周转的性质,是由这个资本部分本身的性质引起的。一个劳动期间使用的流动资本,在完成它的周转以前,即在它转化为商品资本、由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再由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以前,是不能用于一个新的劳动期间的。因此,为了使第一个劳动期间立即由第二个劳动期间继续下去,资本必须重新预付和转化为生产资本的流动要素,并且它的量要足够填补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流动资本的流通期间所形成的空隙。正因为这样,流动资本的劳动期间的长短,对劳动过程的经营规模,对预付资本的分配以及对新的资本部分的追加,都发生影响。而这正是我们在这一节所要考察的。
Ⅳ.结论
根据以上的研究得出如下结论: A.为了使资本的一部分能够在其他部分处在流通期间的时候不断处在劳动期间,必须把资本分为不同的部分。这些不同的部分,犹如不同的独立的私人资本,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互相交替。1.在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即周转期间分为相同的两部分的时候;2.在流通期间比劳动期间长,但同时又是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从而流通期间=n倍劳动期间,而n又是整数的时候。在这些情况下,依次预付的资本没有一个部分游离出来。 B.另一方面,在下述情况下,(1)在流通期间大于劳动期间,但不是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的时候,(2)在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时候,全部流动资本从第二个周转起,在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就有一部分不断地、周期地游离出来。并且这样游离出来的资本,在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时候,和总资本中为流通期间预付的那部分资本相等;在流通期间大于劳动期间的时候,则和那个把流通期间超过劳动期间(或其倍数)的那段期间填补起来的资本部分相等。 C.由此可见,对社会总资本来说,——就其流动部分而言,——资本游离必然是通例,而在生产过程中依次执行职能的资本部分的单纯交替的现象必然是例外。因为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相等,或者流通期间同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相等,即周转期间的两个组成部分之间这种均匀的比例性,和事物的性质完全无关,因此,大体说来,也只能是例外的现象。 因此,一年周转多次的社会流动资本有相当大的部分,在年周转周期中,周期地处于游离资本的形式。 其次很清楚,假定其他一切条件不变,这种游离资本的量和劳动过程的范围或生产的规模一起增大,因而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一起增长。在B(2)的场合,这是因为全部预付资本增长了;在B(1)的场合,这是因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流通期间的长度增加了,因此,在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这两个期间没有均匀的比例的场合,周转期间也会增长[注:这句话是参照俄文版译的。俄文版编者注明,1893年的德文版漏了“小于流通期间”这几个字,俄译文根据马克思手稿和恩格斯手稿改正。——译者注]。 在前一个场合,比如说我们每周必须投资100镑。六周的劳动期间就需要600镑,三周的流通期间就需要300镑,合计900镑。这里不断地有300镑游离出来。另一方面,如果每周投资300镑,那就有1800镑用于劳动期间,900镑用于流通期间,因此,周期地游离出来的,就不是300镑,而是900镑。 D.一个比如说900镑的总资本必须分成两部分,如上所述,600镑用于劳动期间,300镑用于流通期间。这样,实际投入劳动过程的那一部分,就减少了三分之一,由900镑减为600镑,从而,生产规模也缩小了三分之一。另一方面,300镑执行职能,只是为了使劳动期间连续不断,以致全年的每一周都能有100镑投入劳动过程。 无论是600镑在6×8=48周内起作用(产品=4800镑),还是全部资本900镑投入6周的劳动过程,然后在3周的流通期间闲置不用,抽象地说,都是一样的。在后一个场合,它在48周的时间内,有5+(1/3)×6=32周起作用(产品=5+(1/3)×900=4800镑),而在16周内闲置不用。但是,固定资本在闲置16周时损耗更大,必须全年支付的劳动更昂贵,尽管它在一年中只有一部分起作用。撇开这些不说,生产过程的这样一种有规则的中断,是和现代大工业的经营根本不相容的。这种连续性本身就是一种劳动生产力。 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观察游离资本,即实际上暂歇的资本,就会看到,这个资本的相当一部分必须不断具有货币资本的形式。我们仍然用上述例子来说明:劳动期间为6周,流通期间3周,每周投资100镑。在第二个劳动期间的中期,即第9周末,有600镑流回,其中只有300镑投入这个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因此,在第二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就有300镑游离出来。这300镑处于什么状态 呢?我们假定1/3,投在工资上2/3,投在原料和辅助材料上。因此,在流回的600镑中,有200镑以货币形式用于工资,而有400镑处于生产储备的形式,处于不变的流动的生产资本要素的形式。但是,因为第二个劳动期间的后一半,只需要这个生产储备的一半,所以,另外一半在3周内就处于多余的生产储备形式,即处于超出一个劳动期间所需而多余的生产储备形式。不过资本家知道,在流回的这一部分资本(=400镑)中,他只需要把一半=200镑用于当前的劳动期间。因此,他是立即再把这200镑全部地或者只是部分地转化为多余的生产储备,还是为了等待比较有利的市场情况而使它们全部地或者部分地保持货币资本的形式,这就要看市场情况而定了。另一方面,不言而喻,投在工资上的那一部分=200镑要保持货币形式。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以后,不能把它象原料那样储存在仓库里。他必须把劳动力并入生产过程,并在周末支付报酬。因此,在300镑游离资本中,无论如何,这100镑要具有游离的即并非这个劳动期间所需的货币资本的形式。可见,以货币资本形式游离出来的资本,至少要等于投在工资上的可变资本部分;它的最高限度可以包括全部游离资本。事实上,它是不断地在这个最低限度和最高限度之间来回变动。 由单纯的周转运动这一机构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还有由固定资本依次流回而形成的货币资本,以及在每个劳动过程中可变资本所需的货币资本),只要信用制度发展起来,必然会起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必然是信用制度的基础之一。 我们假定,在上述例子中,流通时间由3周缩短为2周,假定这不是正常的现象,而是营业兴旺或支付期限缩短等等的结果。在劳动期间投入的600镑资本,就比原来必需的时间提前一周流回,因此,在这一周内它是游离的。此外,和以前一样,在劳动期间的中期有300镑游离出来(600镑的一部分),但不是游离3周,而是游离4周,因此,在货币市场上,有一周有600镑,有4周而不是3周有300镑。因为这种现象不仅和一个资本家有关,而且和许多资本家有关,并且在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期间发生,所以市场上就有更多的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出现。如果这种状况持续时间较长,在条件许可的地方生产就会扩大;靠借贷资本来进行生产的资本家对货币市场的需求将会减少,这就象供给增多一样,缓和了货币市场,或者说,最后,对这个机构来说已经变成多余的金额,最终也会投到货币市场上去。 因为流通时间由3周缩短到2周,从而周转期间由9周缩短到8周,全部预付资本的1/9就成为多余的了;6周的劳动期间现在用800镑就可以象以前用900镑那样继续不断地进行。商品资本价值的一部分=100镑,一旦再转化为货币,就会停留在货币资本状态,而不再作为预付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本部分执行职能。当生产在规模不变和其他条件(例如价格等等)不变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时,预付资本的价值额就由900镑减为800镑;原预付价值的100镑余额,就会以货币资本形式分离出来。它作为货币资本会进入货币市场,并且成为在那里执行职能的资本的追加部分。 由此可见,货币资本过剩是能够发生的,并且这不仅是指货币资本的供给大于需求;这种过剩始终只是相对的过剩,例如在危机结束后开始一个新周期的“忧郁时期”内发生的过剩,就是这样。而且这是指:预付资本价值的一定部分对于经营全部社会再生产过程(包括流通过程),变得多余了,因而要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分离出来;这是一种在生产规模不变,价格也不变时单纯由于周转期间缩短而造成的过剩。流通中现有的货币量——不论大小——都对这点毫无影响。 相反地,假定流通期间延长了,例如由3周延长到5周。那末,预付资本的流回,在进行下一个周转时,就会延迟2周。这个劳动期间的生产过程的最后部分,由于预付资本的周转这个机构本身而不能继续进行。只要这种状况持续时间较长,生产过程——它的经营规模——可能缩小,正象在上述场合生产过程可能扩大一样。但是,要使这个过程按照同样规模继续进行,预付资本就必须为流通期间的全部延长的时间增加2/9=200镑。这种追加资本只能从货币市场取出。只要流通期间在一个或更多的大生产部门延长,这就可能给货币市场造成压力,除非这种影响为其他方面的反作用所抵销。在这种场合,同样显而易见:这种压力和上述的过剩一样,既和商品价格的变动丝毫没有关系,也和现有流通手段的量的变动丝毫没有关系。 {在整理这一章准备付印时,碰到的困难不小。马克思虽然精通代数,但他对数字计算,特别是对商业数字的计算,还不太熟练,尽管他在留下的一大包练习本中,亲自用许多例题演算商业上的各种计算方法。各种计算方法的知识,和商人日常的实际计算的习惯完全不是一回事,而他又如此纠缠在周转的计算中,以致除了有一些未完成的计算外,最后还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和互相矛盾的地方。在前面印的各个表格中,我只保存了最简单的和计算正确的部分,这样做主要是由于以下的理由。 这种不厌其烦的计算造成的不确切的结果,使马克思把一件在我看来实际上并不怎么重要的事情看得过于重要了。我指的是他所说的货币资本的“游离”。在上述的假定下,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不管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的比例如何,也就是不管资本Ⅰ和资本Ⅱ的比例如何,在第一个周转结束以后,照例经过一段和劳动期间的长短相等的间隔时间,就会有一个劳动期间所必需的资本——也就是有一个同资本Ⅰ相等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流回到资本家手里。 如果劳动期间=5周,流通时间=4周,资本Ⅰ=500镑,则在第9、14、19、24、29周的周末(依此类推),各有一个500镑的货币额流回。 如果劳动期间=6周,流通时间=3周,资本Ⅰ=600镑,则在第9、15、21、27、33周的周末(依此类推),各有600镑流回。 最后,如果劳动期间=4周,流通时间=5周,资本Ⅰ=400镑,则在第9、13、17、21、25周的周末(依此类推),各有400镑流回。 在流回的货币中,对于当前的劳动期间来说是否有或者有多少是多余的部分,从而要游离出来,是没有关系的。假定生产按照当前的规模不间断地进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有货币,也就是要有货币流回,而不管它是否“游离”。如果生产中断,游离也就停止。 换句话说:的确有货币游离出来,从而以货币形式形成一种潜在的只是可能的资本;但是,这个结果,不仅在本文详细叙述的各种特殊条件下发生,在一切情况下都会发生,规模也比本文所说的要大。就流动资本Ⅰ来说,产业资本家在每个周转结束时所处的地位,完全和企业开始时一样:资本家手头一下子又会有全部流动资本,可是只能逐渐地把它再转化为生产资本。 本文的要点在于论证:一方面,产业资本的一个可观的部分必须不断处于货币形式;另一方面,一个更加可观的部分必须暂时取得货币形式。这个论证,至多不过由于我加的这个注得到了加强。——弗·恩·}
Ⅴ.价格变动的影响
以上我们一方面假定价格不变,生产规模不变,另一方面假定流通时间缩短或延长。现在,我们反过来假定周转期间的长短不变,生产的规模不变,但另一方面假定价格有变动,也就是说,假定原料、辅助材料和劳动的价格下跌或上涨,或者前两种要素的价格下跌或上涨。假定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格,和工资一样,都下跌一半。这样,在我们的例子中,每周的预付资本就不是100镑,而是50镑,一个9周的周转期间需要的预付资本就不是900镑,而是450镑。首先,预付资本价值就有450镑作为货币资本分离出来,但是生产过程按相同的规模和以相同的周转期间继续进行,周转期间也和以前一样分成两部分。年产量也不变,不过它的价值减少了一半。这种伴随着货币资本供求上的变动的变动,既不是由于流通的加速,也不是由于流通货币量的变化。正好相反。生产资本各种要素的价值或价格下跌一半这一情况,首先会引起这样的结果:为这个仍旧按相同规模继续经营的企业X而预付的资本价值减少了一半;既然企业X首先是把这个资本价值以货币形式也就是作为货币资本预付的,所以,该企业X投入市场的货币也只有原来的一半。投入流通中的货币量将会减少,因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已经下跌。这是第一个结果。 第二,原预付资本价值900镑的一半=450镑,本来会(a)交替地通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式,(b)一部分以货币资本形式,一部分以生产资本形式,一部分以商品资本形式同时不断地并列存在,而现在将从企业X的循环中分离出来,因而作为追加的货币资本出现在货币市场上,作为追加的组成部分在货币市场上发生影响。这样游离出来的450镑货币所以会作为货币资本发生作用,并不是因为它在企业X的经营上变成多余的货币,而是因为它是原有资本价值的组成部分,所以应该作为资本继续发生作用,而不应该只是作为流通手段来使用。使它作为资本发生作用的最直接的形式,就是把它作为货币资本投入货币市场。另一方面,生产规模(把固定资本撇开不说)也可以扩大一倍。这样,用同一个预付资本900镑就可以经营一个规模扩大一倍的生产过程。 另一方面,如果生产资本各种流动要素的价格上涨了一半,每周需要的就不是100镑,而是150镑,因此,每一个周转期间需要的就不是900镑,而是1350镑。要使企业按相同的规模继续经营下去,就需要有450镑追加资本。按照货币市场的状况,这种情形会相应地对货币市场产生或大或小的压力。如果人们都要求得到货币市场上一切可供支配的资本,那就会为争夺可供支配的资本而发生激烈的竞争。如果这种资本还有一部分闲置不用,它就会相应地加入到活动中去。 也可以有第三种情况,即在生产规模已定,周转速度不变,流动的生产资本各种要素的价格也不变时,企业X的产品价格下跌或上涨了。如果企业X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下跌了,该企业不断投入流通的商品资本的价格,就会由600镑减为比如说500镑。因此,预付资本价值的六分之一,不从流通过程流回(商品资本所包含的剩余价值在这里不予考虑),却在流通过程中丧失了。但是因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或者价格不变,流回的500镑就只够补偿不断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本600镑的5/6。因此,要使生产按相同的规模继续进行,就必须支出100镑追加的货币资本。 相反,如果企业X的产品的价格上涨了,商品资本的价格,就会由600镑提高到比如说700镑。它的价格的七分之一=100镑,不是从生产过程产生,也不是在生产过程中预付的,而是从流通过程流出的。但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只需要600镑;因此,就有100镑游离出来。 在第一个场合,周转期间为什么会缩短或延长,在第二个场合,原料和劳动的价格为什么会上涨或者下跌,在第三个场合,所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又为什么会上涨或者下跌,对这些原因的探讨,不属于我们至今研究的范围。 但是,下述各种情况属于这个范围: 第一种情况:生产规模不变,生产要素和产品的价格不变,流通期间从而周转期间发生变动。按照我们在举例时的假定,由于流通期间的缩短,需要的全部预付资本减少了1/9,全部预付资本就由900镑减为800镑,有100镑货币资本分离出来。 企业X仍然在6周内同样地提供价值600镑的产品;因为该企业全年不间断地进行生产,在51周内将会同样地提供价值5100镑的产品量。因此,就该企业投入流通的产品量和产品价格来说,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就产品投入市场的期限来说,也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但所以有100镑分离出来,是由于流通期间缩短了,现在只用800镑预付资本就能够满足生产过程的需要,以前却要用900镑。这100镑分离出来的资本以货币资本形式存在。但它决不代表必须不断以货币资本形式执行职能的那部分预付资本。假定在预付流动资本Ⅰ=600镑中,有4/5=480镑要不断投在生产材料上,1/5=120镑要不断投在工资上。这就是说,每周有80镑投在生产材料上,20镑投在工资上。资本Ⅱ=300镑也必然要同样分割,以4/5=240镑投在生产材料上,1/5=60镑投在工资上。投在工资上的资本必须不断以货币形式预付。所以,价值600镑的商品产品一旦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即一旦售出时,其中就能够有480镑转化为生产材料(生产储备),而120镑则保持货币形式,以便支付6周的工资。在流回的600镑资本中,至少有这120镑不断地以货币资本的形式更新和补偿,因而必须不断地作为以货币形式执行职能的那部分预付资本而存在。 现在,如果300镑周期地游离3周,而且有240镑为生产储备,60镑为工资,由于流通时间缩短,其中又有100镑以货币资本形式分离出来并且完全离开周转这个机构,那末这100镑货币资本形式的货币是从哪里来的呢?这个数额只有1/5是由周转中周期地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构成的。而其中4/5=80镑已经为具有同等价值的追加的生产储备所代替。这种追加的生产储备以什么方式转化为货币,实现这种转化所需的货币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流通时间的缩短一旦成为事实,上述600镑中就不会有480镑而只会有400镑再转化为生产储备。其余80镑则将保持货币形式并和上述用于支付工资的20镑合起来,形成一个100镑分离出来的资本。虽然这100镑会因600镑商品资本被人购买而从流通中产生,并且,现在因为它不再投在工资和生产要素上而从流通中取出,但是不要忘记,它处于货币形式,就是重新处于它最初投入流通时的同一形式。开始时,有900镑货币投在生产储备和工资上。现在要使同样的生产过程继续进行,只需要800镑。因此,现在就有100镑以货币形式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的、寻找投资场所的货币资本,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虽然这100镑以前就周期地处于游离货币资本和追加生产资本的形式,但是,这种潜在状态本身是生产过程得以进行的条件,因为它是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的条件。现在,为这个目的,已经不再需要这100镑了,因此它就形成新的货币资本,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它绝对不是社会现有的货币储备的追加要素(因为它在企业开始时就存在,并且通过这种企业投入流通),也绝对不是新积累起来的贮藏货币。 这100镑既然不再是该企业使用的预付货币资本的一部分,现在它就在事实上从流通中退出。但是这种退出之所以可能,只是因为由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再由这个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W′—G—W,加快了一周,在这个过程内发生作用的货币的流通也加快了。它会从流通中退出,是因为它不再为资本X的周转所必需。 这里我们假定,预付资本为它的使用者所有。如果资本是借来的,这也不会引起什么变化。流通时间缩短了,他只需要借入资本800镑,而不是900镑。100镑还给贷方,仍然会形成新的货币资本100镑,只不过是在Y手里,而不是在X手里。其次,如果资本家X通过赊购得到价值480镑的生产材料,以致他自己只用120镑货币预付工资,那末,他现在赊购的生产材料,就可以减少80镑,这对提供信贷的资本家来说会形成多余的商品资本,而资本家X方面还是会把20镑货币分离出来。 追加的生产储备现在减少了1/3。以前,它在追加资本Ⅱ300镑中,占4/5=240镑,现在,只=160镑;也就是说,它是2周的而不是3周的追加储备。它现在是每2周而不是每3周更新一次,但也只是为2周而不是为3周储备。这样,购买,例如棉花市场上的购买,就比较频繁地以比较小的量反复进行。因为产品的量不变,所以从市场上取出的棉花的量也不变。不过这种取出在时间的分配上是不同的,并且时间会长一些。例如假定一个场合是3个月,一个场合是2个月;棉花的年消费量为1200包。在前一个场合: 1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900包 4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600包 7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300包 10月1日出售300包,库存0包 在后一个场合: 1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1000包 3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800包 5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600包 7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400包 9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200包 11月1日出售200包,库存0包因此,投在棉花上的货币要晚一个月才全部流回,即不是在十月,而是在十一月。如果预付资本的1/9=100镑,由于流通时间缩短,从而也由于周转期间缩短而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分离出来,如果这100镑又是由支付周工资的货币资本中周期地多余出来的20镑和作为一周生产储备而周期地多余出来的80镑组成,那末,就这80镑来说,工厂主方面多余的生产储备减少了,棉花商人的商品储备就会相应增加。同一棉花,作为生产储备堆在工厂主仓库里的时间短了,作为商品堆在棉花商人货栈里的时间就长了。 以上我们假定,企业X的流通时间的缩短,是由于X更迅速地出售了他的商品或者更迅速地得到了货款,在赊卖的场合,是由于支付期间的缩短。因此,这种缩短是由商品出售过程的缩短,由商品资本到货币资本的转化,W′—G,即流通过程的前一段的缩短造成的。这种缩短,也可以由流通过程的后一段G—W造成,因而由资本Y,Z等等——它们向资本家X提供流动资本的生产要素——的劳动期间或者流通时间的同时变化造成。 例如,如果采用旧的运输方法,棉花、煤炭等等由生产地点或存放地点运往资本家X的生产场所需要3周,那末,X的生产储备的最低限度至少必须够用3周,直到新的储备到达。棉花、煤炭在运载时不能作为生产资料来使用。相反地,它们这时是运输业及其所使用的资本的劳动对象。它们对煤炭业主或棉花出售者来说,还是处在流通中的商品资本。如果采用改良的运输方法,运载时间缩短到2周,那末生产储备就可以由3周的储备变为2周的储备。因此,预付在这上面的追加资本80镑就会游离出来,为工资而预付的追加资本20镑也会游离出来,因为周转中的资本600镑会提前一周流回。 另一方面,如果提供原料的资本的劳动期间缩短了(前面几章已有过这样的例子),因而原料有可能在较短的期间实行更新,那末,生产储备就可以减少,由一个更新期间到另一个更新期间的间隔也可以缩短。 反过来,如果流通时间从而周转期间延长了,那末,预付追加资本就成为必要的了。这要资本家自己拿出钱来,如果他有这笔追加资本的话。但是在这种场合,它还是要作为货币市场的一部分而以某种形式被使用;为了使它成为可供支配的资本,就必须去掉它的原来的形式,例如,股票要出售,存款要提取,因此在这里也会间接地对货币市场发生影响。不然,就要借款。至于说支付工资所需的那部分追加资本,在正常情况下,总是要以货币资本的形式预付的,因此,资本家X就从他那方面直接施加压力于货币市场。就投在生产材料上的部分来说,这种情况只有在必须支付现金时,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通过赊购得到,那就不会对货币市场发生直接影响,因为在这种场合,追加资本是直接以生产储备的形式,而不是一开始就以货币资本的形式预付的。如果贷方把从X那里得到的票据再直接投到货币市场,进行贴现,等等,这就会间接地,经过第二者对货币市场发生影响。但是,如果贷方利用这张票据来偿付一笔比如说要以后才偿付的债务,那末,这个追加的预付资本既不会直接地也不会间接地对货币市场发生影响。 第二种情况:生产材料的价格发生变动,其他条件不变。以上我们假定,900镑总资本要以4/5=720镑投在生产材料上,1/5=180镑投在工资上。 如果生产材料的价格下跌一半,六周劳动期间所需的生产材料就不是480镑,而仅仅是240镑。就追加资本Ⅱ来说,不是240镑,而仅仅是120镑。资本Ⅰ就由600镑减为240+120=360镑;资本Ⅱ由300镑减为120+60=180镑。总资本由900镑减为360+180=540镑。因此,有360镑分离出来。 这样分离出来而现在不用的,从而要在货币市场上寻找投资场所的资本,即货币资本,无非是原来要作为货币资本预付的900镑资本的一部分。如果生产不扩大,而是按照原有规模继续进行,这一部分就会由于它要周期地再转化成的生产要素的价格下跌而变成多余的。如果这种价格下跌不是由于偶然的情况(特大丰收或供给过剩等等)造成,而是由于提供原料的部门的生产力的提高造成的,那末,这个货币资本就会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绝对的追加,成为在货币资本形式上可供支配的资本的一个绝对的追加,因为它不再是已经使用的资本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了。 第三种情况:产品本身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在这种场合,如果产品价格下跌,资本会丧失一部分,从而必须由货币资本的新的预付来补偿。卖者的这种损失可以使买者得利。如果产品的市场价格只是由于偶然的行情变化而下跌,以后又提高到它的正常的水平,那买者就会直接得利。如果价格变动是由反应到旧的产品上的价值变动引起的,而且这个产品又作为生产要素再进入另一个生产领域,并在那里相应地把资本游离出来,那买者就会间接得利。在这两种场合,X损失的资本,——为了补偿这笔资本,X对货币市场施加压力,——可以由他的营业伙伴作为新的追加资本提供出来。这样一来,发生的只是资本转移。 反过来,如果产品价格上涨,X就能从流通中占有一个不是他所预付的资本部分。这部分资本不是生产过程中预付的资本的有机部分,因此,如果生产不扩大,它就会成为可分离的货币资本。因为这里假定,产品要素的价格在产品作为商品资本进入市场以前已经确定,所以,在这里,一个现实的价值变动只要发生反作用,比如说,使原料的价格随后上涨,它就会引起产品价格的上涨。在这种场合,资本家X就会由于他的作为商品资本正在流通的产品和他现有的生产储备而得到利益。这种利益会向他提供一个追加资本。要按照生产要素的新的已经提高的价格继续经营他的企业,他现在就必须有这种追加资本。 或者,价格上涨只是暂时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资本家X的产品是另一些生产部门的生产要素,他这一方所需要的作为追加资本的东西,就会在另一方作为游离资本分离出来。一方之所失,就是另一方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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