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排名第三,咸宁今年上半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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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 通讯员 蔡祖峰 纪甜一)8月21日下午,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明谦通报了2023年1至6月份咸宁市环境质量状况。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明谦。黄铮 摄
明谦介绍称,2023年1-6月,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保持良好。其中,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排名第三、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在全省排名第四。
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2%,全市六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81.7%-93.8%之间,平均值为87.1%。
此外,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千吨万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市控地表水河流断面和水库点位水质优良率为100%,重点湖泊水质均符合相应水质目标。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咸宁市城区及各县(市)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均为100%,夜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均高于85%。
据悉,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咸宁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市区150多家企业编制了挥发有机物整治一企一策。同时,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9家重点涉气企业开展全覆盖帮扶检查,开展集中交叉执法,严控工业污染。
下一步,咸宁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切实提升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咸宁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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